根据惠州市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管理规定,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对8月17日-8月25日期间在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惠州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向社会最终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33065;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jjjtk@huizhou.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0号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科,电话:2833562,邮编:516003。
特此公告。
附件: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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