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又喜提带薪假!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
累计十日的育儿假
陪产假天数也增加了!
还有一系列补助
涉及医保、住房……
划重点!!!
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取消计划生育相关制约措施。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好政策衔接。取消社会抚养费、再生育审批及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信用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推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推进多元化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
公办幼儿园托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托班,以及其他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取的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托育服务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二孩、三孩保育费分档补助每人每月300元、4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按2:8比例承担。每年评选10家“示范性托育机构”,每个机构补助5万元。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职工、居民提供托育服务。
建立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措施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60日产假,配偶享受15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10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1500元,三孩30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二孩、三孩住院分娩医疗费中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实行据实结算。
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上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及时调换。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符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生育二孩、三孩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符合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年度最高2.4万元。
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对2022年11月1日后独生子女父母在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六十周岁以上的父母患病住院的,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7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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