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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9-28 20:07:56
沪发改人口〔2023〕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予以印发,请各区、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举措。

  特此通知。

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生动实践,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也是高品质生活的应有之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稳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根据《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2〕17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构建儿童友好政策制度

  行动目标:加强儿童工作“一盘棋”意识,构建更加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制度体系,凝聚多方力量,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

  1.强化儿童优先发展规划引领

  (1)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在教育、卫生、民政、体育、公园绿地、城市治理、一江一河、妇女儿童、青少年发展等专项规划和各区区域规划中充分考虑儿童需求。

  (2)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切实保障儿童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3)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探索建立儿童优先评估机制。

  (4)组织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前瞻性研究,谋划储备并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2.完善建设标准指引

  (5)研究制定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医院、商场等领域标准规范、导则指引。

  (6)落实《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工作导引》等文件,结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求和实施评估情况,持续优化完善标准指引。

  (7)鼓励各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规划导则。

  3.强化儿童相关法治保障

  (8)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推进家庭教育、校外实践教育、体育发展等领域立法工作。

  (9)加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上海市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条例》《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4.推动儿童参与公共事务

  (10)围绕垃圾分类、城市微更新等领域,广泛开展儿童社会实践活动。

  (11)拓宽儿童参与渠道与方式,用好人民建议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红领巾理事会等平台,扩大儿童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12)构建儿童建言引导、征集、反馈、宣传一体的长效参与机制,加强儿童参与的制度性和政策性保障。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13)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儿童活动场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开发供给。

  (14)培育壮大为儿童服务的专业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打造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15)加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配置,到2025年全市学校少先队组织或校外少先队组织中平均每个大队、每两个中队至少有1名校外辅导员。

  (16)鼓励社会资本、公益基金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17)大力发展儿童公益慈善事业。

  (18)推进儿童友好智库平台建设。

  二、完善儿童友好服务体系

  行动目标: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提升托育教育、健康医疗、文体科普等“硬设施”品质和“软服务”水平,努力满足广大儿童及其家庭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6.高质量推进幼有善育

  (19)加大“托幼一体化”建设力度和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到2025年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数占幼儿园总数的比重不低于85%,普惠性托位占比超过60%。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20)全面推进社区托育“宝宝屋”建设,实现街镇覆盖率不低于85%。

  (21)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套布局,更新设施设备,提升保教队伍专业水平,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

  (22)完善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和办园行为督导。

  7.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3)研究编制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建设100所儿童友好学校。

  (24)办好每一所家门口学校,建设一批示范性学区集团和新优质学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的比例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5)落实“双减”政策,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考一致的教育教学管理。

  (26)持续推动创新创造教育发展,鼓励学校结合区域特色和已有基础,探索实施注重创造力培育的综合课程。

  (27)实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时间,推动体育、科普、文化等领域优秀工作者参与课后服务。

  (28)推动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安置。

  8.服务儿童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

  (29)研究编制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引,到2025年建设300所儿童友好医院。

  (30)依托五大儿科医联体,加大上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撑,推动医联体上级医院适宜科室专家下沉社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依托四大区域中医医联体和专科专病联盟建设,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儿童专病专科中医药服务能力。

  (31)持续推进社区医生儿科诊疗和儿童保健能力培训,强化儿童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32)加大对慢性重病儿童和罕见病儿童的医疗救治力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等制度综合保障功能的有效衔接。

  (33)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

  9.呵护儿童身心健康和早期发展

  (34)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全面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等医疗保健管理服务。

  (35)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网络,实施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

  (36)持续推进近视综合防控和口腔健康服务,宣传普及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预防知识。

  (37)加强儿童户外体育活动,保障幼儿每天在园2小时户外活动,中小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在节假日、寒暑假等向社会有序开放。健全运动伤害防范处理机制和保险保障机制。

  (38)举办儿童体育冬夏令营、周末营,推动幼儿体育、亲子运动、户外体育发展,优化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儿童体育赛事活动网络。

  (39)根据儿童年龄特点,提供更为安全放心、质量可靠、营养均衡的学校学生餐。

  (40)建立健全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评估、干预和转介机制,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加强学生情绪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增加公益性心理咨询服务,进一步提升962525上海市心理热线服务能力和质量。到2025年实现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全覆盖。

  10.丰富校外活动资源

  (41)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游览参观点等向儿童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42)推进建设市青少年科创体验中心,研究建设中国福利会少年宫新宫。

  (43)加强儿童美育工作,办好“社会大美育”课堂,持续推出适合儿童的艺术普及教育活动,鼓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等开展儿童专题展览和导赏活动。

  (44)加强儿童阅读服务,优化各级公共图书馆儿童阅读环境,提高儿童阅读推广服务水平,持续办好上海书展、上海国际童书展等活动。

  (45)建设市级综合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形成市、区、街镇立体化劳动实践基地网络。依托本市涉农区资源,推动开展儿童乡村研学、体验等活动。

  (46)引导科普场馆、科普基地、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等定期开展儿童探究实践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高新科技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建设学生(青少年)科创教育基地。

  (47)持续办好“爱心暑(寒)托班”,每年开办不少于500个爱心暑托班、不少于100个爱心寒托班。

  三、加强儿童友好权利保障

  行动目标:扎实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儿童关爱和服务保护平台机构,加强分类保障、精准施策,稳步提高儿童权利保障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度。

  11.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48)强化市、区、街镇、居村协同联动,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到2025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达标率达到100%。

  (49)加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推进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发展,到2025年全市持证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达到500名以上。

  12.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50)做好困境儿童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护送转接和分类保障工作,加强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和个案干预。

  (51)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稳步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52)拓展困境儿童精神慰藉和家庭支持服务,推进困境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全覆盖。

  13.做好孤弃儿童保障工作

  (53)持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机构孤儿“养教康一体化”服务水平。

  (54)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关爱保障力度,切实落实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等保障政策,促进孤儿身心健康成长。

  14.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55)落实国家和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儿童残疾风险的综合防控能力。

  (56)细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相关标准,落实“阳光宝宝卡”政策,研究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范围和标准调整。

  (57)依托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为残疾儿童提供以教育康复为主、医教结合为特色的全面康复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康复机构。

  四、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行动目标:加快推进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合理增补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和游憩设施,着力提升空间设施品质,打造一批“让孩子们跑起来”的活动空间。

  15.系统推进适儿化改造

  (58)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儿童福利、图书阅览、展示与艺术表演、体育、商业等服务设施的适儿化改造,强化儿童活动场所环境安全防护,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实通风、照明、降噪等管理要求。

  (59)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婴幼儿护理设施等母婴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星级评定机制。

  (60)复制推广浦东新区“童悦空间”为民办实事经验做法,鼓励各区系统开展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

  16.提升儿童出行体验

  (61)重点聚焦幼儿园、中小学、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等周边道路,科学合理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和慢行交通系统,加强交通稳静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打造连续安全的儿童步行、过街、骑行环境。

  (62)加快建设城乡绿道网络,完善绿道服务设施,拓展适宜儿童及其家庭的慢行空间。

  (6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儿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17.建设“一江一河”儿童友好滨水空间

  (64)研究制定“一江一河”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指导意见,推进空间建设、设施改造、绿化提升、游线设计,分区段打造各具特色的儿童友好空间。

  (65)沿岸布局一批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儿童乐园、体育公园、文博场馆建设。

  (66)完善水岸汇、望江驿等沿岸服务驿站服务功能,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休憩空间和便民服务设施。

  18.推进公园绿地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67)规划建设50座儿童友好公园,推动自然生态教育资源与儿童科普、艺术教育深度融合。

  (68)推进公园绿地增设儿童活动空间设施,口袋公园优先配置儿童活动场地,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优先满足儿童活动需求,郊野公园结合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等特色,配置休闲游步道、自行车道、自然体验点、科普研学馆等游憩设施。

  (69)推进“美丽街区”建设以及单位附属公共空间开放共享,因地制宜增设儿童游憩空间和活动设施。

  (70)推进体育公园儿童活动设施全覆盖,科学配置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体育活动器材。

  19.提升儿童友好社区功能

  (71)推动功能复合的服务综合体和嵌入式的家门口服务点建设,巩固“一中心多站点”儿童服务网络,优化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功能布局,规范和完善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机制,提高场所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

  (72)丰富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推动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下沉基层。推进“15分钟少先队幸福圈”建设,完善儿童就近就便参与社会实践功能。

  (73)依托社区公共绿地、社区活动室、健身苑点等,建设全龄包容、特色有趣的儿童活动场地。

  五、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

  行动目标: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儿童保护,不断满足当代儿童多元精神文化需求,营造更加和谐友好、健康文明、开放包容的儿童发展环境。

  20.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74)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广泛开展好家风宣传活动。

  (75)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主阵地建设,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扩大公益普惠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进一步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21.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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