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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贵阳贵安出台若干措施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3-9-25 13:43:54
  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印发《贵阳贵安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其中提出,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积极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立示范照护服务体系,普惠托位达126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实现“幼有所育”目标,向“幼有善育”的普惠目标迈进。

  《措施》明确将“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更名为“贵阳贵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召开会议,加强对贵阳贵安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监督,解决影响贵阳贵安人口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贵阳贵安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党发〔2021〕35号)等文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以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为重点,不断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养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约因素,持续优化服务供给,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积极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立示范照护服务体系,普惠托位达126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实现“幼有所育”目标,向“幼有善育”的普惠目标迈进。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1.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

  制定《贵阳贵安妇幼健康提质专项行动方案》,增加妇幼健康优质医疗资源供给。至2025年,全市县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成率及二级甲等创建率、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达标率、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门诊规范化建设率均达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等,各区(市、县)政府〈以下简称:区市县〉、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加强母婴安全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至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4‰、6‰以内。二是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积极配合实施贵州省6—36月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2025年,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5%以下。探索开展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缩小城乡差距。(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3.加强出生缺陷防治

  一是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至2025年,全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婚前医学检查率达50%以上。全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计划怀孕夫妇85%以上、产前筛查率提高到80%以上。二是加强生殖健康服务。积极实施国家农村妇女适龄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至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同时,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应用和服务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二)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4.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制定《贵阳贵安婴幼儿照护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建立“贵阳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初步建立“1+5+N”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新建居住区等按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6个的标准配套托位数,对已建老旧小区要通过改扩建、租赁等多形式,达到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4.5个。鼓励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依法办理手续后改扩建为托育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5.建立托育机构建设补贴机制

  对备案成功的托育机构托位数在50个以下的给予一次性每个托位补助100元;托位数达50个及以上100个以下的给予一次性每个托位补助200元;托位数达100个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每个托位补助300元。经费由市县财政按3∶7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6.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

  对备案成功并正常运行一年的普惠托育机构,托位数在50个以下的每年给予运营补贴5000元;托位数达50个及以上100个以下的每年给予运营补贴1万元;托位数达100个及以上的每年给予运营补贴1.5万元。经费由市县财政按3∶7比例承担。县级可根据财政情况调高补助金额,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7.建立示范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

  按照省、市有关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标准和程序要求,对授牌的或复评再次授牌的示范普惠托育机构(含村婴幼儿照护服务室)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最高5万元;对授牌或复评再次授牌的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或分中心)的机构,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最高10万元;对授牌“五位一体”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基地,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以上经费由市县财政按3∶7比例承担。对因年度考核达不到标准等被取消授牌的,按规定退回补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三)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8.加强优质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印发《贵阳贵安“强省会”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扩大教育供给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开展生理卫生、青春期教育或性健康教育。到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率保持在86%以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达“公办强校”工程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9.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积极稳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每学年800元的补助。到2025年,实现全市示范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10.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强校”工程,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保持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到2025年,义务教育九年巩固率达95%以上;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稳定控制在9%以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工程项目校覆盖率100%;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就读占比(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11.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总量

  扩大优质学位供给,满足社会对优质学位的需求。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组建3个教育发展联盟,实施县域公办普通高中振兴计划,按照“非示即特”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占比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四)健全机制构建生育友好环境

  12.建立多子女住房保障机制

  一对夫妇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符合配租公租房条件的,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建立多子女住房公积金保障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鼓励房开公司结合家庭未成年子女数及经济负担情况,给予差异性购房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区市县、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13.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一是依权限取消生育制约处罚规定,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和各级监测队伍建设,适时研判人口发展趋势。二是落实好税收金融纾困等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探索建立科学育儿激励机制及多渠道入托补贴机制,引导全民科学育儿。四是落实生育保险休假等政策,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责任单位:区市县,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妇联,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贵安新区税务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等)

  14.建立三孩生育慰问机制

  夫妻双方没有工会组织的,且双方或一方为贵阳贵安户籍,政策内生育三孩的,由新生婴幼儿户籍地村(居)发放500元慰问金,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夫妻有工会组织的按工会规定发放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责任单位:区市县,市总工会等,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等)

  (五)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

  15.优化特殊家庭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三个优化”扶助关怀机制。一是优化政府服务体系。强化双岗联系人制度、提升定点医院服务水平、签约一名家庭医生、建立一人一档帮扶台账;失独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优化社会关爱体系。原则上每年倡导爱心企业开展一次捐赠等活动。三是优化爱心内容。支持特殊家庭开展“六爱”活动:爱党、爱祖国、爱社会、爱人民、爱生活、爱自己。(责任单位:区市县,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计划生育协会,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等)

  (六)强化保障措施

  16.强化经费保障

  要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市、区(市、县)财政预算,强化审计监督。对申请的各级政府资金,建立项目长期跟踪监管机制及退出机制,确保支持项目长期可持续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17.强化人才保障

  在制定妇幼健康、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教育相关规划或工作方案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引进机制、学术交流机制、人才服务管理等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区市县、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18.强化宣传保障

  各部门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媒体和群团组织优势,围绕人口基本国情、优生优育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弘扬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积极婚育观念,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组织创作一批文艺作品,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和谐家庭、幸福生活的中国故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区市县、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四、其他事项

  19.实施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需要,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流程等。区市县每年11月向市政府报告本年度本地区人口发展工作情况。市政府于12月份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贵阳贵安上年度人口发展工作情况。

  20.解释权限

  本措施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贵阳贵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贵阳贵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领导小组
  2.贵阳市继续沿用的原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奖扶制度

  附件1

贵阳贵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强化贵阳贵安人口战略意识,将“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更名为“贵阳贵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简称:贵阳贵安人领小组),区市县等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及区市县要深刻认识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把人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市、县、乡、村(社区)四级人口工作队伍保障和考核机制保障,密切协同配合,加快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贵阳贵安人领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贵阳贵安人领小组在市卫生健康局设办公室,由市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贵阳贵安人领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人才办、市司法局、市残联、市医保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市、县)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贵阳贵安人领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召开会议,加强对贵阳贵安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监督,解决影响贵阳贵安人口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附件2

贵阳市继续沿用的原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奖扶制度

  为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贵阳市户籍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行以下奖扶制度(其它制度按有效文件执行):一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群众,在经过国家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后,一级对象发放一次性抚慰金2万元,二级对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三级和四级对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二是对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农村独女户和计划生育二女户家庭的考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低保家庭考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三是对夫妇双方其中一方为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经国家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后,小学阶段每人每年发放助学补助500元,初中阶段每人每年发放助学补助1000元,高中阶段每人每年发放助学补助3000元,大学阶段每人每年发放助学补助5000元。以上资金由市级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等,区市县)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3号楼705B室  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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