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印发。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科技类校外培训领域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预付式消费作为市场上一种消费行为,对便利支付、促进消费、繁荣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部分商家将其作为扩张经营的筹资手段,具有预付式消费履约风险;有的商家因服务质量下降,甚至闭店破产等,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为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在科技类校外培训领域的落地实施,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计1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晰监管范围。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儿童)且采取预收费方式经营的所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均要接受监管。
二是明确资金存管和支取要求。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机构应选择北京辖内的一家商业银行作为预收资金存管银行,开立唯一的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将全部预收资金直接存入专用存管账户;机构可以选择“一课一结”或“一月一结”的存管资金支取方式。
三是加强收费管理。机构收费时段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时间,不得长于场地租赁期限,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等要求。
四是加强信息管理。机构应提供培训服务费使用情况、培训服务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查询服务,应公示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计价方法)、退费办法等信息;提出了保护学员信息安全的要求。
五是明确管理职责。确定了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在预收费管理的不同管理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协同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存管银行的责任。
三、政策亮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并结合行业特征明确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定义,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操作性强。
二是切实保护学员权益,明确了实行全额监管、收费时段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时间和不得长于场地租赁期限、培训费在学员监护人确认同意后拨付等一系列具体要求。
三是强化协同监管,区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监管联动的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