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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3年学前教育行业新闻汇总(8月)
来源: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9-1 11:23:05
 
行 业 新 闻

  2023.8.29 教育部 | 学前教育法草案首次审议: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8月2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作说明。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据介绍,近年来,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仍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入园难”和“入园贵”的问题仍然存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保教质量参差不齐,教师队伍建设滞后,保障体系不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为了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必要抓紧制定学前教育法。

  草案共8章74条,包括总则、规划与举办、保育和教育、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投入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明确学前教育定位,补齐教育短板。一是将学前教育界定为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强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二是强调学前教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三是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健全规划举办机制,促进资源供给。一是强化政府办园责任。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举办公办园,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二是严格设立条件和程序。明确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并进行法人登记。三是遏制过度逐利。禁止利用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等举办营利性民办园;禁止社会资本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园、非营利性民办园;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保教质量。一是加强入园保障。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促进适龄儿童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二是规范保教活动。要求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做好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促进学前儿童身体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三是规范内部管理。明确公办园的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幼儿园工作,支持园长依法行使职权;民办园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规定确定。

  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一是严格资质要求。明确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受过相关专业培训。二是加强人员配备与聘用管理。要求制定人员配备标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保障公办园及时补充教师,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配足配齐教师等工作人员。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三是强化待遇保障。强调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师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保障。一是明确投入机制。强调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教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二是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强调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学前教育财政补助经费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地方政府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三是促进教育公平。强调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安全管理。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安全。二是加强收费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公办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监管,引导合理收费;幼儿园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三是加强质量评估。要求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2023.8.16 教育部 |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根据教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要求,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关于专项整治的相关安排,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在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始终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亮明对师德违规“零容忍”、严惩师德违规行为的坚定态度。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形成自觉践行良好师德、维护良好师风学风的有利环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惩处师德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严把教师入口关。

  节选典型案例之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民族小学金贝贝幼儿园教师樊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22年5月,樊某某在组织幼儿排练时出现体罚幼儿行为。樊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樊某某解聘处理,责令该幼儿园所属小学校长作出深刻检查,并给予其免职处理。

  2023.8.23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西区构建“三四五”工作机制 助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据该文章显示,攀枝花市西区“四强化”是指政府保障全面到位。一是强化投入优资源。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00元/生.年;加大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力度,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不低于500元/生.年,专项奖补资金逐年提高,促进幼儿园持续改善办园条件;新建公办园1所,投入资金1800余万元,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充足。二是强化管理促规范。出台招生指导意见,明确各幼儿园办园规模,积极化解大班额;健全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制度、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等,持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出台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指导监管,依法保障教师待遇。三是强化监督保安全。建立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西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岗双责)相关制度》,加强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西区幼儿园在全市率先实现校园安防建设“六个100%”。四是强化分担应民意。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统筹协调,科学核定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财政、家庭分担比例,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园政府指导价,加强收费监管,坚决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

  2023.8.22 淮安日报 | 打造普惠多元格局 淮安市推进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淮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将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纳入《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全市已有49个新建住宅区按标准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用房约1.5万平方米,共有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327家,总托位1.68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5个。淮安市印发《淮安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淮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淮安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淮安市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创促建,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连续三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纳入市政府“民生十件实事”项目。目前,全市累计建成16个省级、31个市级普惠托育机构,2400个普惠托位。每个县(区)均建成1个以上省级普惠托育机构。建成5个省级、7个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和1个省级、3个市级社区托育示范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校企合作”托育服务模式,被评为“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2023.8.22 齐鲁网 | 济南将新建改扩建20所幼儿园

  8月18日至20日,济南市教育局2023年暑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按照要求,年底前开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所,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开展强镇筑基试点评估,省市级试点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以“紧密”型学区集团为主的教育发展共同体总体覆盖率达到90%以上。以集团和学区为基础,推动骨干教师组队式交流轮岗。

  2023.8.22 泰安市财政局 | 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实施《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对收费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办法》明确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托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和延时托管服务费,代收费项目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和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强化价格监管职责。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以及学前教育阶段的住宿费、延时托管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公办幼儿园托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托班,以及其他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取的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明确各项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以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的托育费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运行成本、财政投入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或调整。

  全面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办法》要求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儿童家长公开服务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和非普惠性托育服务实施的收费,《办法》要求服务机构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保教费、住宿费、托育费等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2023.8.20 中国教育报 | 上海: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

  为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上海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力求到2025年总体上促成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发展过程更加可观测可持续、发展结果质量人民更满意,全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全面提升。

  《意见》聚焦抬高底部,从区域资源布局、园舍管理、保育教育、园舍条件、队伍素养、服务能力等方面整体提升全市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根据《意见》,到2025年,区域内公办园全部建成高质量幼儿园,民办园全部达到普通幼儿园办园标准。各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5%,各级各类幼儿园班额达标率为100%。支持新建公办园高起点建成高质量幼儿园。建成若干个紧密型学前教育集团,带动区域整体发展,街镇集团化办园覆盖率为100%。

  《意见》明确,每所公办园至少配备1名高级教师,专任教师接受专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95%。各类幼儿园配足配齐保教队伍,建立优秀教师流动机制,整体提高保教队伍专业水平。各区开设托班的园所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建设标准开设托班。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覆盖率为100%,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覆盖率为100%,幼儿家庭和教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高。扩大开门办园空间,支持园所充分运用社区优势资源丰富幼儿一日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园社互动,形成园所、家庭、社区合力育人格局。

  2023.8.19 深圳新闻网 | 深圳育儿补贴重磅来袭!托育机构联合发放千万补贴券

  为帮助更多家庭解决带娃难题,减轻家庭负担,深圳市托育服务协会联合会员单位发起“百园千万”托育补贴券活动。8月19日起至9月3日,凡深圳0-3岁家庭,每个孩子可领取一张1000元托育补贴券,可在全市指定托育机构进行使用。托育机构是为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日常照护和教育的机构,关怀城市千万父母,为抚育0-3岁婴幼儿提供更优选择。

  2023.8.17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 关于明确西湖区普惠托育协议价格的通知

  《通知》显示,南昌市西湖区普惠托育协议价格有关事项如下:

  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接受政府指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格。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人每月保育费收费(不含膳食费,下同),全日托(不少于8小时)乳儿班最高收费不超过3130元、托小班最高收费不超过2460元、托大班(混合班)最高收费不超过2230元。获评南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的托育服务机构,其普惠托育协议价可提升5个百分点。

  同一机构半日托(不少于4小时)收费不得超过全日托相应标准的50%;计时托收费不得超过全日托折算到日标准的20%,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经区教体局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收费不高于辖区普惠托育协议价,视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不需另行认定。

  普惠托育协议价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

  2023.8.16 广东省卫健委 | 广东省智慧托育信息系统上线

  8月16日,广东省智慧托育信息系统正式启用。这标志着我省托育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基本成形,实现了托育服务监管和托育机构运行的信息化,有助于托育行业的服务提升和规范发展。

  广东连续3年成为全国唯一出生人口超100万的省份,连续5年出生人口数量全国第一,托育服务事业在广东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广东省提供托育服务的各类主体近6000家、提供托位近30万个。为让庞大的托育市场实现科技赋能,我省自2021年上半年启动系统研发工作。经过分析论证、实地调研、试点运行和优化升级等多个环节,正式上线了广东省智慧托育信息系统。

  该系统按照“服务优先、管理兜底”的设计理念,在满足行政管理需要的前提下,以服务托育机构和送托家长为着力点,打造“1+3+N”的架构模式,即智慧托育1个大系统,面向家长、机构和管理者的3个端口,以及深入托育机构园区的N个应用。

  2023.8.13 中国教育报 | 湖南省江华县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理念——自主游戏激发瑶山办园活力

  近年来,江华县积极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学前教育理念,大力开展自主游戏,激发办园活力,让幼儿茁壮成长。为推进自主游戏,江华县以湖南省第四批培训师驻点实践为契机,全面培训教师,让教师领悟自主游戏的魅力。江华县还与中南大学等高校合作,线上讲座,线下手把手指导,构建了“校长+骨干教师+教师”的模式,培养教师队伍。通过开展自主游戏,创新办园理念,江华县各幼儿园办学活力得到了整体提升。

  2023.8.13 中国教育报 | 福建省南安市:“一组一案”攻破幼小衔接难点

  南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波介绍,为了减缓“坡度”,当地出台了《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的通知》,鼓励幼儿园和小学根据儿童特点和发展需求,科学“改道”“并轨”,尽量让幼小无缝衔接,让幼儿轻装上阵。由于各学段任务不同,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关注的焦点不同,各自朝着目标轨道走,衔接难度大。为了让幼小有效衔接,南安市要求各幼儿园和小学增进了解,寻找衔接的契合点,双方或多方共同制订一份方案,做到“一组一案”。

  为了让孩子尽快适应小学生活,南安市教育局要求各组搭建“三联”教研平台(教师联盟、课程联通、课题联研),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中的问题。小学设立学习准备期,开设项目式课程,让一年级新生在宽松、愉悦的氛围中顺利衔接过渡。第一实验小学沿着实验幼儿园自然系列园本课程,开发融入闽南文化的闽南童玩系列校本课程,让儿童在玩中快速融入丰富多彩的学校及社会生活。

  2023.8.11 安徽发改委 | 桐城市:出台收费新标准 推进“安心托幼、放心托育”

  为推进“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规范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桐城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四部门联合出台桐城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这一新标准于今年秋季开学起实行,适用全市范围内开展2至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并在卫健部门办理备案的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含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在托育服务收费新标准具体执行中,该市将落实收费分类管理,设定“封顶线”,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管,严禁“乱收费”,确保群众放心托幼。

  落实收费分类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该市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形式,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含幼儿园)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含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设定“封顶线”。该市公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市一类园每生每月670元;县(市、区)一类园每生每月580元;普通园每生每月450元。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托育费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960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A类园每生每月1200元;B类园每生每月1000元;C类园每生每月670元。营利性民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托育费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1480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半日托服务按全日托相应标准的 60% 计算;开展寒暑假托育服务,可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计时托标准由托育服务机构与家长协商约定。

  2023.8.11 淑江区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暂行办法》要求,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全日托每人每月不超过2700元(不含膳食费,下同);半日托每人每月不超过全日托的60%。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内容、退费规则等应当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育费按月收取,一次性收费最长不超过3个月。儿童膳食费按实结算,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员工餐费,账目每月公布。

  2023.8.9 国家婴幼儿托育服务 |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 淮安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淮安市托育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一街道一镇一普惠”基本实现,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60%,城乡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基本形成,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人才培养培训数量、质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入托率逐年上升,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2023.8.8 南昌市卫健委 | 关于印发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办法》提出,南昌市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须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认定(普惠性幼儿园由县级教育部门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托班不需另行认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标准》对申报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组织评审,通过评审、公示无异议的托育服务机构签订《南昌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协议书》。认定后,无重大备案事项变更的,有效期3年,到期后应重新申请认定。我市各县区将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首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2023年1-9月托育服务机构普惠入托补助资格参照上年度各县区城企协议确定,2023年10月起按本《办法》执行。

  南昌市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含普惠性幼儿园托班)给予普惠入托补助。《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幼儿园托班按照对口监管原则,分别向辖区卫生健康或教育部门提交申请,经部门实地查看、电话回访方式审核,公示后确定补助资格,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标准发放普惠入托补助。普惠入托补助按照省市有关标准执行,根据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实际收托的0-3岁婴幼儿人数,全日托全额补助,半日托折半补助,计时托、临时托不予补助。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符合相关收费标准的,其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部分,可参照享受入托补助。幼儿园未独立开设托班招收未满3岁婴幼儿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2023.8.7 杭州市卫健委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实施办法》规定:同一对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杭州户籍孕(产)妇怀孕(生产)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怀孕(生产)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同一对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杭州,生育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别计算。

  2023.8.1 中国新闻网 | 广州布局“一街镇一普惠”托育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广州0到3岁婴幼儿数量超过61万。要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普惠托育服务不仅是家庭关心的事项,也是一座超大城市必然关切的重大民生工程。

  2023年第三期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近日邀请政协委员、家长代表、行业负责人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加快完善普惠托育服务制度体系、多渠道增加普惠性托位数量、强化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要素保障等话题,开展现场调研、汇聚观点和智慧,共同为“最柔软群体”的健康成长建言献策。

  据悉,在95%托育机构为民办,88%受访家长却倾向公办的“错位”现状下,广州正布局“一街镇一普惠”托育服务系统,鼓励幼儿园开托班、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并出台支持托育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等政策,推动托育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2023.8.6 中国教育报 | 广东佛山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在这里可见可感

  对标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佛山市找准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拦路虎”,打出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组合拳”,推出“1+N”系列政策文件。其中,“1”是指即将印发的《佛山市第四期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N”是指针对学前教育具体工作或问题的细化配套文件。按照要求,到2025年,佛山市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各区积极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力争至少两个区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2023.8.1 丽水市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丽水市普惠性托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申报资金补助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管理办法》明确,对2023年1月1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并经县级卫生健康局备案后投入运营的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个托位将给予2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根据实际收托数(不超过机构最高核定托位数),按托大班、混合班200元/人/月,托小班300元/人/月、乳儿班500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对于幼儿园托班,普惠性(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按每托位实际建设(改造)费用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当年度增班实际投入资金额,实际招收入托的按200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公办幼儿园托班的补助标准按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2023.7.19 贵州省人民政府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贵州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托育机构或经本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一定规模托班的幼儿园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参与创建。

  (一)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实际运营满2年。

  (二)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

  (三)近三年内(如实际运营仅两年按照两年计算)无失信惩戒不良记录,无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未发生其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四)根据《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评分表》评分,需满足必备条件,且分数达到900分(含)以上,每一项核心指标得分不得低于90%。

  文章来源:2023第7期(总第20期)《学前教育行业资讯汇编》行业新闻栏目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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