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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妇幼健康司 发布时间:2023-7-31 15:52:38
国卫办妇幼函〔2023〕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1—7日是第32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为进一步做好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加强母乳喂养咨询指导,改善母乳喂养支持环境,持续推进《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落实,现就开展202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助力职场家庭促进母乳喂养”。旨在引导全社会关注职场哺乳期妇女,推进政府、用人单位、社区、家庭共同参与,发挥各自关键作用,改善母乳喂养支持环境,助力职场哺乳期妇女更好实现母乳喂养。

  二、活动内容

  (一)创新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各地要聚焦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教育,普及母乳喂养的重要意义,传播母乳喂养理念、知识和技能,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母乳喂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母乳喂养咨询指导。医疗机构要结合孕妇学校授课、产后母婴同室、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时机,强化孕期、产时和产后母乳喂养咨询指导,针对高危儿、早产儿、患病儿童家庭提供针对性母乳喂养咨询指导,做实新生儿和婴儿期咨询指导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时,要结合婴幼儿营养喂养筛查评估,针对母亲和其他家庭成员开展母乳喂养咨询指导。鼓励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或营养门诊,为家庭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指导,提高服务可及性。

  (三)改善母乳喂养支持环境。持续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机制,加快完善支持母乳喂养的政策体系、服务网络和场所设施,持续提升母乳喂养水平。加强部门协作,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和单位,指导用人单位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鼓励用人单位为哺乳期女职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解决哺乳困难。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商场、车站、机场、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托育机构加强母婴设施建设,提高母婴设施配置率。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不断创新母乳喂养促进方式方法,全面推进各项活动内容落实落地。我委组织制作了母乳喂养周主题海报等材料,各地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www.nhc.gov.cn)下载使用。

  联系人:妇幼司 孙孝雄
  电  话:010-68792079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7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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