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帮助职工解决生育、养育后顾之忧的工作要求,满足职工子女普惠照料服务需求,推动用人单位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使职工更好地投入工作,为广州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中担当作为,根据广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安排,2023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心托管托育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爱心托管托育班进行补助。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职责
爱心托管托育班是指由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本单位工会配合,为本单位内部职工子女提供的公益性托管托育服务阵地;或由园区、开发区具有管理职能的公司举办,园区,开发区工会配合,为本园区、本开发区内企业职工子女提供的公益性托管托育服务阵地。爱心托管托育班的功能主要是看护职工子女,尤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建设条件
爱心托管托育班应做到五个“有”,即有相对独立的场地、有专门的管理看护队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充足的经费保障、有明晰的权责划分。
(一)有相对独立的场地
应设置在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场地,保证房屋、消防和监护安全。应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或危险建筑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安装安保设施,有条件的托管托育班应安装监控设备。托管托育服务以活动形式开展的,应提前了解相关情况,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
(二)有专门的管理看护队伍
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提供婴幼儿托育、学生学业辅导等服务的,应由具备资质的人员进行。鼓励工会干部、职工志愿者、职工子女志愿者等参与托管托育服务。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建立托管托育管理办法,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登记、接送出勤、安全巡查、食品餐饮、清洁维护、应急处理等各项管理工作。
(四)有充足的经费保障
根据《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五条:“基层工会应当加大子女假期托管等品牌服务项目投入”,爱心托管托育班采取“工会出一点、行政出一点、职工出一点”的方式,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等职工子女关爱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并结合实际情况,争取行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场地、设备、物资等的支持,托管托育职工子女的家长缴纳一定的费用,确保顺利开展托管托育工作。
(五)有明确的权责划分
工会组织应与托管托育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托育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托管托育对象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托育工作的,应对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资质审核工作。
三、申请广州市总工会补助办法
补助对象和条件
•广州市建立了工会的单位。
•已经开展了爱心托管托育班,出勤率在70%以上,硬件设施完善、隐患防护到位,管理规范、无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
•托管班办班人数每批次在20人以上,托育班不限定办班人数。
•全年累计托管托育时长在20天以上。
申领补助所需资料
开展了爱心托管托育班工作的单位工会,在办班结束后提交补助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广州市爱心托管托育班补助申报表(见附件),托管托育班方案及通知,2张照片(室内设施、上课情况),当期托管托育职工子女名单,可以证明托管托育时长和参加人数的材料(如签到表),5分钟托管托育视频。
报送材料时间
请于2023年9月10日前报送托管托育班申请补助所需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市总女职工部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补充材料或说明原因;审核通过的,市总工会在年底前统一划拨经费。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爱心托管托育班条件要求,积极推动本地区、本系统职工子女托管托育工作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托管托育对象年龄扩大至3岁以下婴幼儿,切实为职工家庭解决生育、养育后顾之忧。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排查风险隐患,加强托管托育场所通风、消毒,严格控制出入托管托育场所人员,做到“入必测温”,确保托管托育对象的安全。如7天内有发热、咳嗽、感冒、腹泻或其他身体不适等急性传染病症状的,不得进入托管托育场所。
附件:2023年广州市爱心托管托育班补助申报表(扫码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