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湖南省卫健委、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湖南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创建分为3个批次,2023至2025年每年一批。
《通知》明确,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扶持和适当激励奖励,对创建成功的市州,湖南省财政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在推荐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时予以优先考虑,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机构项目时予以重点支持。
《通知》指出,各市州可从落实党政责任、完善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推动创新融合、完善监管服务5个方面发力。例如,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机制,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和父母育儿假等休假制度,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支持优质托育机构平台化发展。落实相关部门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对托育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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