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高越 发自北京 4月19日,为明确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国家消防救援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制定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安全指南》)。
《安全指南》指出,应当严格设置地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场所)所在建筑应当为合法建筑,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不得设置在住宅建筑内;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彩钢板建筑和村(居)民自建房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毗连甲乙类危险品仓库。经营服务对象主要为儿童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
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疏散设施。场所应设置游玩场景全覆盖且24小时可视监控系统,并安排专人值班。监控值班区不得设置在游玩场景区域。
应当提示提醒消费者安全要求。密室逃脱应当为消费者配备对讲机、定位器(具备蜂鸣警报发声功能即可),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定位搜救被困人员并及时安全疏散,应当实施防火分隔、一键开锁装置等。
《安全指南》要求,场所应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场所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每局剧本娱乐活动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场所设置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或者与其他场所在一栋建筑合并设置时,应明确统一管理的消防制度和责任,明确消防设施联合管理要求。
各地消防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各地消防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建立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协同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安全指南》的宣传培训。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对照《安全指南》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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