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景韵润 发自北京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6方面21条,结合检察履职实际,从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加大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依法保护和规范数字技术、数字产业和数字市场,大力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切实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为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意见》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突出惩治成年人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犯罪活动。持续惩治利用平台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信工具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等犯罪活动。对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及时教育感化挽救;对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综合救助保护。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网络保护的要求,协同加强涉未成年人网络治理,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蚀侵害以及网络新业态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突出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平台、政府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
《意见》明确,要积极参与网络立法制定修订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制定修订网络安全法、网络犯罪防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供司法实践样本,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维护网络安全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安全形势新的变化,为切实担起维护网络安全责任,检察机关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将聚焦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聚焦维护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依法严惩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犯罪;聚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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