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青海省进一步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纾困扶持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托育领域困难行业助企纾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其就业主渠道作用。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人民群众对于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对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养老托育服务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和严重冲击,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纾困扶持,帮扶困难行业相关市场主体降低成本、纾困解难。8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和养老托育服务业领域特点,抓好政策贯彻落实,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申请条件和实施路径,及时跟踪研判相关困难行业恢复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
二、有关考虑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注重与已出台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1〕5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1〕104号)和即将印发实施的我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相衔接,确保政策延续性、稳定性和实效性;二是结合各地区、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工作实际,对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担当,同时明确帮扶对象、帮扶标准和兑付流程等,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帮扶对象早受益、早脱困。三是在前期我省已出台系列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专门针对养老托育服务业制定了纾困扶持措施,既有针对性推动疏解养老托育服务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有助于我省养老托育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提振养老托育服务行业信心,以有效供给拉动服务需求,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目标是支持养老托育领域困难行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政策制定立足于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维护企业可持续运营环境两个方面,具体涉及6大方面、32条具体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两减免、四支持”。
(一)“两减免”,主要指房租减免、税费减免。
房租减免措施主要包括,减免养老托育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和非国有房屋租金等措施。税费减免措施主要包括,对于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六税两费”减征、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增值税留抵退税、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优惠等措施。
(二)“四支持”,主要指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其中,社会保险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缓缴等一系列的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贴息、融资增信、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支持政策。防疫支持主要包括,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核酸检测以及防疫物资和消杀方面支出等方面予以支持。其他支持措施包括,加大养老托育设施的建设、提供心理疏导的支持服务、对家政企业参与养老托育服务也给予支持,支持探索养老托育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发放养老托育服务的消费券,支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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