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改改/杭富轩 发自杭州 12月20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悉,这是全国首部针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大事项决定。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决定》提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具体时间目标——到2023年,在儿童友好空间、服务、权益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示范;到2025年,全市儿童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全面提升,儿童发展综合水平全国领先;到2035年,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儿童友好城市。
《决定》特别提到城市规划要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提出“要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功能布局”“在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落实儿童友好各项配建标准及设计要求”等。在国土空间规划、未来社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中融入儿童友好理念,积极推进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开展适儿化改造。
《决定》指出,要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乡村、儿童友好实践基地等各类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建设。2022年,杭州市出台重点领域建设指引,对儿童友好学校、医院、社区、公园和实践基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全年认定儿童友好医院6个、儿童友好学校16个、儿童友好社区33个,命名市级儿童友好实践基地50个。
《决定》还创新性提出“鼓励农村利用闲置资源进行适儿化改造,推进儿童友好元素融入未来乡村场景迭代升级”。农村儿童和城市儿童一样,也应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今年,杭州在萧山区横一村探索建立全国首个儿童友好乡村,并首发《儿童友好乡村建设规范》团体标准,为农村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针对托育、教育、医疗、权利保障等儿童发展“急难愁盼”问题,《决定》也明确要求推进落实。在儿童友好环境营造方面,特别提到“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和“聚焦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儿童上网重点环境和应用,及时发现处置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彰显城市对儿童的关爱与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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