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体育是家庭教育中明确的教育内容并应该达成一定的目标。体育规则、公平竞争的理念等会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起到教育作用,运动前整理装备、衣物等能很好地提高生活技能。体育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了解运动项目及在不同国家的起源、开展情况,有助于未成年人了解体育文化和其他国家的风俗。运动也是需要终身培养的一个健康生活习惯。
2021年12月,《中国人群身体活动指南(2021)》(以下简称“指南”)发布。结合指南,不同年龄群体的未成年人应该科学地接受不同的家庭体育教育。
2岁及以下儿童
建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每天与2岁及以下儿童进行各种形式的互动式玩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应过多限制儿童的自然行为,也不要盲目延长儿童身体活动的时间。对于不能独立行走的幼儿,可以鼓励其在床上趴着玩、翻滚,伸手够物,拉、推物体等。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有能力的幼儿每天在清醒时保持至少30分钟的俯卧位,可分散在一天中进行。能够独立行走的2岁以下幼儿每天进行至少180分钟的身体活动,可以是除静坐外任何强度的活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尽量满足、鼓励婴幼儿自然的身体活动。目前在早教阶段有很多针对身体活动的项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选择相关服务时,要重视这一阶段儿童的发育特点,考察相关机构的卫生、资质等,慎重选择。重点放在多与孩子进行亲子互动、游戏玩耍方面。要减少久坐时间,如坐在餐椅、婴儿车中等,使其不超过1小时,并尽量缩短时长。
3~5岁儿童
建议3~5岁幼儿每天至少有180分钟身体活动,其中包括60分钟活力玩耍,这对应了世卫组织提出的在180分钟的身体活动中应包括至少60分钟中高强度的身体活动。
幼儿园或家庭应尽量给孩子提供可以进行身体活动的环境,让他们从事跑、跳等中等强度以上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形式不一定要以体育项目的形式完成,如跳绳、立定跳远等,应该根据孩子的特点采用游戏的形式。指南强调了鼓励孩子多做户外运动,这可以有效预防近视,促进合成维生素D,促进钙的吸收,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能出于害怕幼儿受伤等原因,不鼓励孩子进行剧烈的身体活动。避免他们受到运动伤害,一方面可以佩戴合适的护具,另一方面也对监护人提出了较高要求。为儿童健康成长,建议在儿童完成一天的幼儿园生活后,家庭能够再安排至少30分钟左右的时间进行户外活力玩耍。
这个年龄段的幼儿静态时间形式比较多,包括一些对儿童认知等功能有益的活动,比如阅读、绘画等。对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注意幼儿每次久坐时间不超过1小时。每日屏幕时间越少越好。
6~17岁儿童和青少年
6~17岁儿童和青少年的大量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建议他们每天进行至少60分钟中等强度到高强度的身体活动。此外,家庭要针对孩子的年龄和身体特点,继续给予合适的家庭体育教育。小学低年级的儿童应参照学龄前儿童的做法,以玩耍为主进行休闲类的身体活动,尽量在户外完成。随着儿童认知水平、身体素质的提高,家长也可以结合学校体育的内容,或者根据自己擅长的运动有意识地培养儿童、青少年某项或某些运动兴趣,有条件的家庭也可以为未成年人报兴趣班学习掌握运动技能。在进行专项的体育锻炼时,建议未成年人不要持续进行单一项目的练习,因为可能会对生长发育带来一定的隐患。可以间或进行其他项目锻炼,减少对特定部位骨骼的持续影响。
针对这一年龄段的儿童和青少年,建议每周至少3天安排肌肉力量练习和强健骨骼练习,这些活动可以不采用系统训练的方式,特别是对低年龄段而言,可以作为玩耍的一部分,开展游戏、跑步、旋转或跳跃等活动内容,达到指南的要求。
要中断长时间久坐行为和减少久坐行为的积累。学校教学多媒体手段等使用在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中不可避免,因此,在家庭中,儿童和青少年的屏幕行为越少越好。(梁妍 作者系中华女子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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