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老一小”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了《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对标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密衔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等省级有关专项规划目,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省情实际编制而成。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和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健全服务体系、增加服务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为着力点,促进全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从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和养老托育服务质量3个方面,分别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围绕养老托育服务总体要求和目标,系统提出健全服务体系、增加服务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等4个方面16项具体措施:一是在健全服务体系方面,提出了加强科学规划布局、统筹推进城乡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存量资源等3项措施;二是在增加服务供给方面,提出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突出居家社区服务、加强公办机构建设、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等5项措施;三是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提出了推进康养融合发展、深化医养有机结合、促进用品提质升级、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建设老年友好儿童友好环境等5项措施;四是在完善监管服务方面,提出了落实综合监管责任、提高应急救援和风险应对能力、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等3项措施。
(三)保障措施
从强化统筹协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强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强化养老托育人才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加强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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