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出台。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全省养老服务床位从23.55万张增长到25.55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全省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力争从3个达到4.5个;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方案明确,新建城区、居住(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100%;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及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通过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托育设施。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托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养老托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增加服务供给。方案明确,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支持相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养老育幼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或通过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和政府补贴培训等方式开展家庭育幼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突出居家社区服务,开展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支持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婴幼儿照护设施建设;发展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支持设施,加强公办机构建设,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普惠养老。
方案明确,加强康养产业与医疗保健、休闲观光、现代农业、旅居养老等业态融合发展。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等业态深度融合。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常态化运行。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促进用品提质升级,推进养老托育产品高质量发展;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建设老年友好环境、儿童友好环境等。(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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