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业 新 闻
2022.5.9 教育部新闻办 | 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
全国妇联、教育部定于2022年5月9日至15日开展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活动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弘扬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为做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组织编写了家长“应知应会”宣传语,以“总纲-分学段”的形式,以朗朗上口、灵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句,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能力。
其中家长“应知应会”宣传语和幼儿园阶段宣传语内容如下:
一、家长“应知应会”宣传语
1、父母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陪伴孩子共同成长。2、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3、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孩子终生的价值追求。4、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5、家校密切配合,共育时代新人。6、激扬爱国情,立牢报国志,为国育栋梁。7、学会倾听,走进孩子心灵。8、培养劳动习惯,丰富劳动体验,创造幸福生活。9、言传又身教,教子亦教己。10、兴趣激发动力,习惯影响未来。
二、幼儿园阶段宣传语
1、学会倾听,走进儿童世界。2、强身健体,培养运动习惯。3、亲子共读,共绘美好生活。4、言传身教,教子亦教己。5、寓教于乐,成就幸福童年。6、鼓励探究,激发创造潜能。7、扬长教育,开启自信人生。8、科学养育,严慈亦有度。9、立德树人,家园社协同。10、重视游戏,保障儿童权利。
2022.5.24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郑重声明”
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声明:1、未曾印发《携手共建 “育”见未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未开展“普惠托育宣传员”有关推广工作,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相关活动。
2022.5.7 新华网 | 中央文明办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意见》共提出7项工作举措,包括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其中,《意见》明确,网站平台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2022.5.6 教育部 | 怀进鹏:胸怀国之大者 建设教育强国 推动教育事业发生格局性变化
文章总结了十年来我国教育取得的巨大成就,并指出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并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教育系统主要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各级各类教育迈上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四是对标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五是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022.5.5 教育部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手启动本地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的示范创建,分别按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和《指南》实施。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实际问题,引导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改革;要结合学校评价改革,推动形成生动活泼、规范有序的学校育人环境和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管理方式,为学校依法治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示范校创建工作要突出引领性、创新性、实效性,形成具有显著影响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
2022.4.26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 砥砺十年路 奋进新征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就
文章从“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普及水平大幅提高”“普惠资源广泛覆盖 ”“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教师队伍不断加强”“经费投入快速增长”“制度体系基本完善”七个方面阐述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基,学前教育取得的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成就。
2022.5.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每条都值得仔细看!广西制定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60%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结合实际建立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激励机制。自治区研究出台促进托育服务发展激励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各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2022.5.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大于90%。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化幼儿园网点布局,合理确定办园规模,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实施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规范幼儿园建设管理。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农村人口大村新建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300所省级保教改革实验园,培养100名学前教育领航者、200名学前教育指导专家;力争全省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占比达到55%。
2022.5.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托育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提出,将全区所有在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纳入保障范围。广西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以保障托育机构照护的婴幼儿群体、降低托育机构运营风险为基本目的。创新托育服务机构经营风险减损管理方式,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用于购买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选择承保机构,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广西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保险费用,政府部门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符合参保对象条件的托育机构作为被保险人享受保险服务。
2022.5.7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河南省将实施托育服务能力倍增行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到2025年,全省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覆盖率达90%以上。按规定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发展计划,持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2022.5.7 贵州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全省50%左右的县(市、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每个市(州)创建1所及以上一类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个县(市、区)创建1所及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个及以上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新增学位15万个左右,逐步化解和消除“大班额”。省级财政通过学前教育发展、民办教育等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各地发展学前教育。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实际需求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合理核定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并落实补助标准。
2022.5.5 江西省人民政府 | 江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对托育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依据实际收托数,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保育费补助。大力发展公办或普惠性托育机构,加快打造社区托育中心。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建设。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医育结合”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十四五”期间,实现县级公办托育机构、乡镇(街道)普惠托育中心全覆盖,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2022.4.29 南方日报 |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发展多元普惠托育服务。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支持诚实守信、运营规范的托育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地区提供配套支持资金。新建居住区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托育服务设施。积极开展示范城市和示范机构建设,市、县分别建成1个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1家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及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管和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灵活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新建或利用现有设施改建、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引导家庭托育点规范服务。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2022.4.22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实施学前教育提质扩容工程,继续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持续加大公办园建设,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管理,遏制过高收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7.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公办园占比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50%以上。
2022.4.20 安徽省人民政府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
《通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应对形势变化、回应企业关切,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提出了23条政策财政支持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大降本减负力度、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以及对省内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2022.4.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指出,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地生效。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完善和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制定积极支持生育的住房政策措施,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2022.4.8 山西省人民政府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从加大纾困资金支持、推进减税降费落地、用足用好金融政策等10个方面推出35条具体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加大纾困资金支持、推进减税降费落地、用足用好金融政策、企业用电保供降本。此外,《若干措施》对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扩大市场有效需求、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部署。
2022.4.7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从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强化金融服务功能、缓解成本上涨压力、加强用电保障、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着力扩大市场需求、全面压实责任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2022.4.3 吉林省人民政府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从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强化金融服务功能、缓解成本上涨压力、加强用电保障、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着力扩大市场需求、全面压实责任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2022.3.30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提出了28条政策财政支持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交通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工业纾困扶持措施。
2022.3.25 天津市人民政府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共计15条,围绕市场主体关心的税费减免、稳岗用工、金融支持等方面分类施策,投入真金白银,进行精准扶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内容涉及:强化减税降费减负担、实施援企稳岗保用工、加强金融支持增活力。
2022.3.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
《措施》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提出了52条政策措施和4条保障措施。从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防疫支出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融支持政策等方面为困难行业提供助力。并针对服务业领域企业普遍面临的困难,《措施》提出12条普惠性扶持纾困举措,通过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防疫支出补贴、金融资源信贷支持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成本。
2022.3.1 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 | 江苏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从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6个方面确定26条政策措施。方案明确,减免经济困难家庭入托、入园、入学等费用,各地可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保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85%;大幅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持续推动集团化办学、标准化建设;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民生实事,扩大普惠托育机构覆盖面,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
文章来源:第六期《学前教育行业资讯汇编》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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