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业 新 闻
2022.3.2 公安部 | 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3月2日召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拐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3.1 教育部 | 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
统计结果显示,2021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9.48万所。在园幼儿4805.21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4218.20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78%。共有学前教育专任教师319.10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8.1%。
2022.2.25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2.18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
通知显示,经中央编委批准,按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教育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如下:
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整合,组建新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2、课程教材研究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新的课程教材研究所。
3、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并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新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5、中央电化教育馆和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保留中央电化教育馆牌子。
6、新建成立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
7、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更名为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8、教育部考试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保留原加挂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国际教育测量交流与合作中心牌子。
9、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10、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更名为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2022.2.15 教育部 | 构建科学评估体系 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2月15日,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估指南》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就记者提出的“《评估指南》出台的背景”、“《评估指南》的研制过程”、“《评估指南》起草的基本思路”、“《评估指南》提出的重点评估内容”、“《评估指南》对评估方式提出的要求”、“如何组织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评估指南》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2022.2.1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双减”背景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对各级各类文化艺术机构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和新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提升群众文化艺术素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等工作统筹考虑,更有效释放文化和旅游系统专业人才、设施场所、标准规范等文化艺术资源的社会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资源和高质量文化服务的需求。
2022.2.9 教育部 | 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要点》在第三条“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中指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各省制订实施方案,做好入园需求预测,推动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指导各地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工作。分片召开幼小衔接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继续推广“安吉游戏”典型经验,提高科学保教水平。
《工作要点》在第三条“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中指出,促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各省制订实施方案,推动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发展,加快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工作要点》在第四条“创新突破,深化基础教育改革”中指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总结交流第一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成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做好第二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遴选工作。举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指南专题培训班,积极推进落实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成果,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深入开展“双减”背景下中考命题评估工作,加快推进省级统一命题,推动考学有效衔接。规范基础教育领域实验区、实验校等管理。
2022.2.9 教育部 中央编办 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
《意见》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全面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依法严格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法行为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执法力量,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强化部门协同,推进联合执法。
3、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2022.1.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的通知
《建设指南》提出,各地应根据儿童、老年人等社区居民的步行能力、基本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以及社区综合管理能力等,合理确定完整居住社区规模。以居民步行5—10分钟到达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以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范围相对接,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原则上单个居住社区以0.5—1.2万人口规模为宜。
《建设指南》在第3条“完整居住社区3建设指引”中指出,完整居住社区要建设1个幼儿园,为3—6岁幼儿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根据居住社区人口规模,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配置建设幼儿园,原则上不小于6班,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应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托儿所、幼 儿 园 建 筑 设 计 规 范》(JGJ 39-2016,2019 版)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的规定,合理布局,保障安全。配套不全的居住社区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完整居住社区要为0—3岁婴幼儿提供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建设1个托儿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可以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住宅楼、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建设托儿所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托儿所应以婴幼儿为中心,立足于婴幼儿的生理、心理需求及发展特点进行设计,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 版)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的规定。新建居住社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社区无婴幼儿照护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在加快推进居住社区设施改造过程中,通过做好公共活动区域的设施和部位改造,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2022.3.16 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行动计划》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区域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9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出台并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99%,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以上,全面建成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行动计划》主要措施包括:高水平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效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打造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多举措推动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全面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创新。
2022.2.22 江西在教育部“十四五”国家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实施部署工作视频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月18日,教育部召开“十四五”国家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实施部署工作视频会议。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在江西分会场出席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郭杰忠表示,下一步,江西将以“重普惠、强机制、提质量”为重点,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目标,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县为单位动态调整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启动实施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确保到2025年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以上。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合理调整公办园保教费标准。
2022.2.18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创建一批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继续完善省市统筹协调,以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大扶持力度,稳妥推进无证幼儿园治理,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1000个以上。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5%以上。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升乡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2022.2.17 北京青年网 | 北京拟叫停学龄前儿童培训教育App
北京市教委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拟一律停止运行。《征求意见稿》要求属于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指应用的主管者或开发者)应按“应备尽备”原则,及时落实备案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统一选用的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2022.2.9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措施逐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4.5个托位、其中普惠托位不低于60%的标准,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实施方案》在第四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中提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放大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加大普惠托育机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提供一批普惠性托位。各区结合实际按照目标要求逐年落实托位建设任务。“十四五”时期,各区均设立不少于一个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承担辖区托育机构及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
《实施方案》在第五条“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中提出,加大学前教育支持力度,不断满足家庭对普惠性幼儿园学位的需求,按照相关要求适当延长在园时长,给确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将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费用等情况纳入学校督导工作内容。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从严审核校外线下培训。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切实预防资金风险。
2022.1.2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展规划》提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速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大力推动公办幼儿园建设。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扩容,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治理行动,确保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回归公共服务属性;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带动乡村幼儿园发展,满足城乡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
2022.1.21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建设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原则上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备1所幼儿园。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举办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稳步实施分类管理改革,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继续保持在85%以上,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课程游戏化项目,科学推进幼小衔接。坚决扭转和治理“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加强0-3岁家庭教育指导,积极提供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
2022.1.11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展规划》提出,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补齐农村、偏远地区、民族地区以及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短板。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成本调查和收费监管,遏制过高收费。实施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计划,健全保教质量监测体系。依托城市优质幼儿园和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立城乡学前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做好区域内各类幼儿园教研和业务指导。向民族地区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服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民族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稳步推进民族地区国家统编三科教材使用全覆盖,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
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落实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加快补齐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短板,提升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能力。
文章来源:第四期《学前教育行业资讯汇编》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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