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21〕第57期
山东省潍坊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抓手,创新完善评价机制,多措并举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努力构建区域教育良好生态。
完善履职评价机制,保持教育优先定力。市委把教育评价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出台《新时代教育治理评价关键要素模型》,构建区域教育治理评价、党政履行发展教育职责评价、学校立德树人评价、教师教书育人评价、学生五育并举评价为一体的“1+4”评价体系。出台《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清单》,明确5个方面25项职责清单,将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述职报告必述内容,将“双减”落实情况、中小学“五项管理”列为县级党政教育履职评价重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每年确立一批教育民生实事,突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教师待遇保障等事项,重点考核县市区教育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营造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完善学校评价机制,发挥减负提质效力。深化办学质量评价,印发《潍坊市县市区办学水平评价实施方案》,出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4类评价办法,以3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每年评价1000所学校(幼儿园)。深化课堂质量评价改革,制定《潍坊市基于课程标准的优质课堂评价标准》,持续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评一致性”改进行动,坚持从“教与评”“评与学”两个方面优化课堂教学策略,开展教师“说学习目标、说课堂评价、说教学活动”行动,有力巩固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地位。深化课后服务评价,推出课后服务工作规范和45条实施细则,实施“作业时间、自主(社团)时间、微主题时间、家校交流时间”四个时段精准服务,打造学生素质教育“第二课堂”。深化规范办学评价,印发《潍坊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细则》19条,制定手机、作业、教学用书管理3个评价文件,突出对学生作业的质效评价,严控学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育人质量。
完善学生评价机制,释放五育并举潜力。完善中考招生评价,建立“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制度,优化考试科目设置、评价方式、成绩呈现等标准,将原先的5个呈现等级细化为8个等级,凸显基础学科重要性。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采取特长录取与综合录取相结合,既有效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又注重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量表+标志性成果+基本”机制,将学生综合素质成绩纳入中考,与语数英三科等值录取,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书育人活力。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建立师德考核库,每学期一考核,并将结果公示,将师德“优秀”等次与学校群众满意度挂钩,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教学成果评奖等一律实行师德前置审核。优化教师业绩评价,将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关键指标,摒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评比事项,出台《关于严格规范“进校园”事项的通知》,制定20条教师减负落实清单,实施教师关爱十大行动计划,以教师“减负”带动学生“双减”。构建教师发展动力模型,实施“三定三聘三评”管理制度,即定编制总量、定岗位总量、定绩效总量,聘工作岗位、聘职称岗位、聘层级岗位,评师德素养、评业绩表现、评专业水平,充分激发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活力。近年来,多名教师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齐鲁名师等荣誉称号。
完善社会评价机制,汇聚共建共享合力。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参与学校业绩考核、校长职级评定、教师成果认定等考评项目,坚持同行评价、专家评议,将评价过程转化为诊断、指导、培训、引领的专业活动。优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评价,建立“1+10+N”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管理和网格化巡查。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家长代表等53人担任校外培训规范治理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到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超标、超前、超时间、超范围培训等监督评价工作中。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评价,制定“好家长”标准,将“双减”内容纳入家长责任清单;建立教育惠民服务区,创设社区教育服务岗,选派家庭教育协调员,完善家校育人“课程超市”、家校权责清单等,调动家长和社会各界力量,凝聚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落实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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