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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广西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1-12-10 22:53:32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计划

  为了做好我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助力完成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战略决策部署,把握学前教育发展正确方向,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质量优先的原则,全面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如期完成督导评估计划任务。

  二、计划目标

  从2021年起,大力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积极稳妥组织对全区各县(市、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力争到2029年全区所有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三、主要任务

  各市、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

  (一)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

  各市、县(市、区)要从顶层设计、布局规划、工作机制、教师配备、财政投入等方面,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严格对照国家和自治区督导评估标准,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认真研究对策,加强党委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明晰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学位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对标对表,强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制度,完善党建制度,健全财政投入制度、收费制度、监管制度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园舍办学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加强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各地要配足配齐教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全日制幼儿园应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少于1:9,教职工与幼儿比不少于1:7。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提高社会认可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本地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确保受检县(市、区)社会认可度高于85%。

  (三)抓好试点,全面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各市要鼓励先行先试,结合本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和项目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将学前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市、区)作为评估试点县优先进行督导评估。到2023年,原则上每市至少有一个县(市、区)实现自治区督导评估认定。自治区将对率先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治区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同时总结各地督导评估经验,全面推进我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自治区负责制定全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规划,并督促指导各地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各设区市负责对本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合理规划,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推进学前普及普惠发展。各县(市、区)要发挥主体作用,负责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具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及时开展县级自评工作。

  (二)合力加快推进。各市、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财务、基建和教师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进工作,把准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节奏,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早日实现全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学前教育的宣传引导,深入总结本地学前教育发展主要做法,展示和推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先进经验及工作典型,强化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营造县域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良好氛围。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市、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计划表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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