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安〔2021〕124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消防救援支、大队,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消防救援支队,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消防救援支队,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3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作为,加强配合,研究制定本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评内容,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各阶段宣传任务落实到位。消防救援机构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宣教纳入消防安全巡查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指导检查,推进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着眼长远,培植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推进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安排1次消防安全课,师生至少参与一次消防疏散演练。着眼长远,培植力量,打造一支以任课教师为主、消防辅导员为辅的师资队伍,推动在全省每所学校实现至少有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老师承担消防安全教育,至少安排1名消防指战员担任校外辅导员的工作目标。
三、积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要积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联络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推送学生消防安全提示,推出广受学生欢迎的消防安全教育节目或栏目,为宣传教育提供资源。要积极动员学校师生参加省内的“安全教育进万家活动”“中小学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和全民消防安全云平台学习,推广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要充分推进我省新建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基地和现有的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全省学校师生开放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体验和应急综合演练,不断增强学生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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