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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10 16:58:04

 宁政办发〔2021〕6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绩。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历史性跃升,发生了格局性变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工委和教育团工委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各级教育实现普及目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8.5%,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100.3%,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7%,主要发展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教育公平取得重大突破,教育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贫困地区学生学位和教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热持续降温,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56.8%和89%,“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特殊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教育保障和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覆盖各学段的生均拨款制度基本形成,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教师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有效落实;建成11个自治区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所高职学校进入国家“双高”建设行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增加至3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覆盖4所公办高校,宁夏大学成为部区合建高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平稳落地,创新素养教育全面推开,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成,高校“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初见成效,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教取得重大进展,校园治理体系初步建立,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云—网—端”架构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建成教育云平台,引进区内外优质教育资源3900余万件并免费开放,覆盖中小学全学段全学科,探索制定了教育大数据、学校画像、平台接入3项标准规范,形成了教育专网、智慧校园、资源共享等8个建设与应用指南,累计培育“互联网+教育”示范县10个、标杆校158所,2019年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综合指数排名全国第7位。教育服务贡献力持续提升,高等教育结构明显优化,研究生培养规模实现翻番,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累计培养输送各类人才近30万人;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100余项,产出专利软件、著作权、新产品等300余项,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宁夏开放大学更名挂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教育承担着更为重要的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为教育发展确定了目标,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机遇,我区教育进入了向更加注重优质均衡发展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新阶段。同时,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不高,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不足,普通高中办学缺乏特色,职业教育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先行区建设需要,高等教育科技创新人才不足、创新能力薄弱、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不够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不够,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分布不合理、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畅,教育评价指挥棒不够科学,教育治理能力亟须提升,人民群众关心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学生负担过重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成为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破解这些难题,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育合作交流,全面提升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提供更加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宁夏教育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目标,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使命,全面深化教育改革,补齐短板弱项,促进教育公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教育力量。

  (二)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使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先手棋,加大教育投入,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教育理念、体系、制度、方法、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坚持学生全面发展。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教育教学的根本标准,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有机融合,不断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提高身心健康发展水平,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立足时代需求,更新教育理念,系统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提升教育开放水平,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质量的普及,教育质量和教育现代化进程位居西部地区前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教育公平更加彰显。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水平明显提升,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特殊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教育质量更加优质。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深入人心,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自主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综合实力、创新力明显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质增效。

  ——教育服务更加有力。学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培养造就大批适应先行区建设和九大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成一批高端创新平台和智库,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文化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高等教育改革更加深化。“双一流”建设深入落实,本科教育全面振兴,研究生教育提质增量,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终身学习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有机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互融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基本建成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学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每一位学习者都有机会接受更加适合的教育。

  ——教师队伍更加优化。教师配备补充途径进一步拓宽,中小学教师年龄、学科、性别结构持续优化,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显著提升。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全面推进,中职和高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提升,高校高层次领军人才、学术骨干和青年后备人才梯队不断完善,新时代“四有”好老师队伍不断壮大。

  ——教育治理更加高效。科学规范精准高效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更趋完善。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学校办学自主权有效保障,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教育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基本形成,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互联网+教育”融合发展。建成“互联网+教育”标准规范体系,“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广泛应用,校园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和技术应用能力明显增强,教学模式发生深刻变革,教育管理实现流程再造,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教育”经验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工作。加强“三进”教材建设,用好统编教材,用足辅助教材,用活教辅读本。完善“三进”教学体系,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贯通所有专业课程,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常态化推进大中小学“三进”工作一体化集体备课、交流研修、示范课巡讲、优秀教研成果巡礼等活动。建强“三进”师资队伍,打造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三进”工作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完善特聘教授制度,遴选建设一批名师工作室。强化“三进”多元支撑,注重校园文化浸润,突出实践教学体验,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2.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质量。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担负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全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法治教育、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大力弘扬建党精神、长征精神、抗美援朝精神、抗疫精神等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加快推进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发展,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和管理体系,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传播平台,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大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一体化体系,铸牢广大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打造思政课改革创新升级版。推进教育部、自治区和全国高水平高校共建宁夏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加强自治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探索开展“数字马院”建设,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研究制定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备要求,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加强思政课教师示范培训,开展思政课社会实践专项工作,改革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地级市学校思政课建设联盟的重要作用,完善“同城发展+校际协同+学校推进”的三级备课和教研机制,深入实施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利用VR、AR等信息技术创新思政课教学方式,不断提升思政课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整体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和中小学“学科德育”建设,建立系统化实施机制,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

  4.加快补齐“五育”短板。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体教融合,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教育学生养成良好锻炼、科学健身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防控学生近视,强健学生体魄。增强美育熏陶,聚焦“教会勤练常展”,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定期开展大中小学艺术展演,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注重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贯通大中小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生产和服务性劳动,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强化创新素养教育,支持不同性格禀赋、不同兴趣特长、不同素质潜力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健康人格培养。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5.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作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念,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健全社会育人机制,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社会资源服务教育,加大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设施开放力度,免费向学生开放,丰富校外教育资源。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


  (二)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强化自治区、地级市政府统筹,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办好农村幼儿园,完善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公办幼儿园为骨干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品质非普惠性民办园,满足家长不同选择性需求。强化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案例和优质资源,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建立校舍安全保障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补充更新长效机制。推进集团化办学,完善强校带弱校新校、城乡学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培育壮大一批优质教育集团。深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保障学生就近享有优质教育。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注重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促进个性化和差异性学习,强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发挥好监测结果的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

  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聚焦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模式。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为学有所长学生搭建成长通道。加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保障,支持普通高中资源不足的市、县(区)增设普通高中,支持学校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逐步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引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举办综合高中。

  4.推进特殊教育延伸融合发展。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加强资源教室建设,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通过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全覆盖。推进医(康)教结合,提升残疾学生康复训练效果。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残疾儿童学前班,鼓励普通学前教育机构接纳残疾儿童,为符合条件的3—6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授予教育资质,保障残疾儿童接受康教一体学前教育;支持地级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鼓励职业学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初中毕业残疾学生就业技能和创业实践培训需要。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特色职业教育专业,做好残疾学生“3+2”职业教育衔接。帮助孤独症儿童接受特殊教育,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开展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

  5.完善弱势群体关爱保障体系。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健全校长、教师联系帮扶留守儿童机制,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关注寄宿制儿童心理健康。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体系,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三)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能力。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的重要基础,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全区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实施“双优”计划,打造一批服务当地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2个专业群。鼓励各市、县(区)将县域内职业教育资源统一纳入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调配使用,加快建设一批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示范性中职学校。深化职普融通,发挥好中等职业教育“控辍保学”作用。

  2.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有效整合现有高职院校资源,控制新增高职院校数量,新设高职院校优先考虑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服务保障功能,填补高等职业教育布局空白和发展短板。实施自治区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服务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支持高职院校与区外“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每年互派一定数量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挂职交流。完善高职扩招扶持政策,健全“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培养机制,满足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等社会重点群体个性化学习需求。推进国家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实训水平。支持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共建一批高水平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跨企业培训中心、职教师资培训中心。

  3.畅通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通道。完善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技工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学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积极推动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合作,探索建立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分段联合培养机制。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大力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搭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和“1+X”证书制度改革,开发一批对接自治区重点产业的课程教材和X证书,建立技能类职业资格和职业学校学历双向贯通培养通道。

  4.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打通产业链人才链和专业群双向对接通道,做好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技能教育与职业素养、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五个对接”。组建覆盖重点产业链、跨界融通的新型职业教育集团和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产教融合信息化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双元”协同育人。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在自治区级重点或骨干企业持续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支持银川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探索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或园区。

  5.完善育训融通的服务机制。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法定职责,完善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的激励政策,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依托自治区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国家职业技能大赛训练基地,提升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水平。完善自治区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共享机制、运营管理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主动对接九大重点产业培训项目,提升公共实训中心开放共享能力。建设一批“厂中校”“校中厂”,服务企业职工继续教育需求,提升职工学历层次、技术技能和综合职业素质。


  (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1.推动本科高校分类发展。强化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引导高校清晰定位、错位发展、特色办学。支持宁夏大学建设研究型大学,引领全区高等教育创新发展。支持宁夏医科大学建设行业特色大学,加大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康复医学、护理等学科群建设力度,全方位服务健康宁夏。支持北方民族大学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民族大学,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支持宁夏师范学院 “升大创博”(升格为宁夏师范大学,创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强化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培养“一专多能”未来教师。完成独立学院转设,推进4所民办应用型高校专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九大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人才供给力度。

  2.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部区合建”宁夏大学,打造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实施自治区“双一流”建设工程(二期),重点建设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流学科,加强民族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学等国内一流和西部一流学科建设。完善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双一流”建设工作机制,依托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推动“双一流”大学建设。开展“双一流”建设两年一次和终期绩效考核,加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考核权重,以评促建,引导高校争创一流,提升建设目标达成度。

  3.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对标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学组织、一流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持续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优化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现代大学教育形态和教学生态。培育大学质量文化,完善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强化教育教学督导机制,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加强育人全要素评价。开展新一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审核评估,实施一流专业三级认证全覆盖,以专业认证促进高质量发展。

  4.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强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内涵建设,做好新增学位授权点培育工作,推动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做优存量做大增量。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支持民办高校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确保专业研究生比例不低于研究生总数的2/3。优化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开齐开全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推出一批精品示范课程。健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国家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建设取得突破。建立健全导师岗位选拔、培训、考核、调整和退出机制,打破研究生导师身份终身制,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规范导师指导行为。

  5.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打造创新创业教育“金课”,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线上线下教育教学模式。加强高校“双创”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示范校建设,建强用好创客空间和众创空间,打造一批“样板间”,搭建孵化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深化思创融合、专创融合、科创融合,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支持举办“挑战杯”等各类学科竞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项目落地转化。实施高校创新创业学院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干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服务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


  (五)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1.推进宁夏开放大学转型发展。完善“省校统筹、两级办学”运行体制,加强开放大学市、县分校(学习中心)建设,形成一体化办学格局。建立统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全面推广使用个人终身学习账号和档案,逐步健全学分认定、积累、转换、互认制度、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推动学历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技能证书衔接贯通,适应学习型社会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建设需要。

  2.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建设,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办学网络,充分发挥自治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职业学校作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引导培育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深化扫盲后的继续教育,持续巩固青壮年扫盲成果。把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建设一批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支持宁夏开放大学、分校和教学点拓展老年教育服务功能,健全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新媒体等多种途径,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3.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加大终身教育供给力度,完善本科高校和职业学校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服务机制,面向在职员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高素质农民等社会群体,发挥在线教育优势,为学习者提升学历和获取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更加便捷的在线课程。探索建立“终身学习卡”“职业培训补贴券”制度,健全培训前补贴和培训后奖励机制。完善学习者激励机制,将学习成果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建设学习型社会。


  (六)提升教育服务先行区建设能力。

  1.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严防辍学新增反弹。深化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乡村学校教学过程监管,办好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全力提升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水平。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努力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水平,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2.优化基础教育布局。紧密围绕自治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实施,推动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学校布局。科学确定中小学、幼儿园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推动乡村学校相对集中办学。建立与布局规划相统一的教育用地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联审联批制度,学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依法落实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确保与居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推动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特色发展引导机制,整合一批重复设置和培养过剩的专业,加快食品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与医药、健康管理与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紧缺专业建设,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学科专业建设,建设一批服务先行区建设及九大重点产业发展的现代产业学院,扩大产业人才供给,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岗位能力需求的契合度。

  4.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发挥高校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构建高校科技创新发展体系,依托高校学科专业人才优势,围绕自治区急需领域,建设2—3个国家级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大平台、组建大团队、瞄准大项目,打造区域高校科技创新高地,争取在国家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申报立项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新突破。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化转移转化机制,提升转移转化能力和水平。加强高校与产业行业有效融合,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支持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加大自治区重点产业学科前沿和核心技术科技创新横向联合,在合作领域和服务质量上有新突破,扩大高校R&D投入,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军令状”、科研“揭榜挂帅”制度。

  5.加快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标先行区建设需求,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政策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区内外高校优势资源,加快培养人工智能、生态修复、葡萄与葡萄酒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立产业与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供需对接机制,依托宁夏大学,联合国内高水平大学,建立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研究院,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研究和新技术推广服务项目,产出一批标志性重大成果。加快培养一批产业亟需人才,实施高水平创新团队孵化培育工程,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拓展高层次人才引进载体,加快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6.积极推动区域教育合作共赢。推动建立黄河流域省区教育协作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闽宁等东西部教育协作,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研究、教学改革、师资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交流。支持中小学校跨省区建设教育集团、发展联盟;支持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共建研发平台和实验实训基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共同培育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合作培养适用人才,推动建立省际间教育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及黄河流域教育发展共同体,更好支撑与服务先行区建设。


  (七)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师德涵养机制。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立教师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全纳入机制,铸牢思想政治根基。设立师德楷模奖励基金,多种方式讲好“四有”好老师故事。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保障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建立教师资格认证查询违法信息制度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处罚师德失范者,探索建立师德违规全行业禁入和学校负责人“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大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提升高校学风建设水平。

  2.优化教师配备管理。推进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采取优化学校布局、跨区域动态调整等多种形式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人员配备政策,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建立学区(乡镇)内走教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特聘、巡讲制度,探索“一师多校、在线走教”模式,推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拓展教师补充配备渠道。探索将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建立市、县(区)通过调、转、聘等多种方式补充教师奖补机制,确保各类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运转良好。

  3.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支持师范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加强高等学校师范专业建设,扩大师范类研究生招生规模,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训练,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质量,促进职业素养提升和教育情怀养成。开展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分级分类评估认定,规范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设置并定期评估考核,探索在优质高职学校开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逐步扩大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积极争取扩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探索建立市、县(区)订单培养及安置模式,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支持宁夏师范学院建设教师教育学院,畅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层次提升通道,强化对非师范类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建立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统筹自治区、市、县、校四级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培训和菜单培训,打造一批精品高端培训项目,解决重复低效培训问题。探索实行高校与中小学相互协同、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各地“跨校联教、联校网教”,建立智能同步课堂,开展城乡教师“智能手拉手”,大幅提升未来教师信息素养。

  4.打造教育拔尖领军人才。建立教育高端人才定期选拔、定向培养机制,评选一批卓越书记校(园)长、特级教师、领航教研员、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建设自治区特级教师、塞上名师工作室,健全自治区、市、县相衔接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分级科学核定培养比例。争取国内高水平大学知名专家学者和知名校(园)长在我区建设工作室、教师教育研究院(所),开展基础教育改革研究和教育实践。派遣区内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校长到东部发达地区和国(境)外参加培训,强化跟岗实践和实地研修。制定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考核办法,推进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人才资源共享,建立政策“绿色通道”,推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实践基地,吸引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实施高校中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定期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研修访学,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推动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加强科研团队和创新群体建设,支持优秀教师申报人才计划和基金项目,培养并推动领域内拔尖人才向一流学科集聚。

  5.保障教师地位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落实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建立乡村教师补贴政策绩效评价制度,促进乡村教师提升教育质量。修订完善大中小幼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科学合理下放基础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权,进一步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建立健全教师荣誉表彰制度,每年通报表扬一批,定期表彰奖励一批。扩大乡村教师疗养规模,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荣休制度,为退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八)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全力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建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落实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强化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评价。建立分层分类教育评价制度,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评价学生的主要标准,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改革用人评价,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强化教育教学过程性评价,逐步扭转“五唯”用人顽疾。完善教育评价落实保障机制,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的教育评价监测机制,完善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形成教师潜心育人、学生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

  2.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中考改革,将初中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纳入中考体育考试范围、增加体育科目分值,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完善高职院校对口招生、单独招生政策,逐步提升高职(专科)学生升入本科高校比例,形成更加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实行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命题方式,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严格考试招生管理。

  3.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新体系。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充实教育督导力量,配齐配强各级督学,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评估,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校评估,适时组织教育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教育重大突发事件督导。强化学校督导评估,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促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自我督导和自我评价体系,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分级分类建立指标体系,针对不同学校开展评估监测,强化监测结果研究与运用。用好通报、约谈、考核、问责机制,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

  4.推进教科研工作改革。优化教研机构职能,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教研队伍建设,建立专兼结合、区域协同、联合高校、城乡联动的教研工作机制,完善教研员包片区、蹲学校、下课堂制度,深入开展技术教学融合创新、创新素养教育、数字教材应用、跨学科学习、实践性教学等新领域研究,强化课程育人、学业质量、教学评价、减负增效等重点领域研究,推进校本教研特色化建设,建设在线教研新模式,提高一线教师实践反思和教学改进能力。全面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紧盯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安排,围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创新决策咨询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教育决策能力。积极开展重大教育政策阐释解读,深入开展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

  5.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校在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运用教学方式、组织研训活动、实施教学评价、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扩大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全面推行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具备条件的学校可自主选聘副校级领导,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鼓励学校在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落实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根据办学需求,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自主管理具体开支事项。

  6.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办学体系、差别化扶持体系和长效性监管体系。健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机制,规范公有主体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办学,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规范民办高中办学行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健全学校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学校收费监管,规范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规范社会力量诚信办学的政策措施,建立黑白名单制度,依法依规惩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加强民办学校行政审批服务指导,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量和服务时效。

  (九)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

  1.全面提升教育开放层次和水平。坚持教育国际国内同步开放,加强部区合作、东西部协作,深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重点围绕高校“双一流”建设,新增一批国内外合作研究与创新示范基地、联合实验室等,支持区内高校加入国际国内高校联盟,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积极推动区内职业学校联合国内行业企业、国内外院校开展合作办学,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强中小学校姊妹学校建设,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和跨文化交流,建设自治区中小学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品牌项目。借助“互联网+教育”平台,促进教育线上线下国际交流合作。

  2.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与国内国际一流大学联合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葡萄酒、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交叉学科国际化高端人才,支持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等开展理工农医类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扩大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在校生海外学习规模,支持优秀青年学生参加国际志愿服务和国际合作项目,为自治区对外开放提供人才保障。

  3.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领域的互鉴互容互通,支持高校扩大接收沿线国家高端人才、教育管理专门人才、高技术高技能人才来宁交流学习。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与企业携手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打造一批高质量教育援外基地、培训中心和“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品牌项目。建设自治区高校对外汉语教学师资库,做好中小学校华文教学援外项目,开展对外汉语教育推广工作。


  (十)打造“互联网+教育”升级版。

  1.加快新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基建战略,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建立和完善教育新基建保障机制,加强传统与新型基建统筹与规划,推动教育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建设协调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化时代的教育创新与变革。

  2.驱动教学模式变革。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覆盖全体师生和全部学科,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因材施教,探索推进个性化精准教学。构建智慧教育教学环境,普及智能教学助手,开展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教学,探索课内与课外、虚拟与现实、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教学模式。推广数字学校,开展在线教学、教研和课后辅导,实现学生高效学习、自适应学习、深度学习,推动教与学的方式、形态变革。

  3.提升师生学习能力水平。总结推广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经验,壮大人工智能新技术应用实验区和实验校,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助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师信息素养测评指标体系,推进“互联网+教育”应用精准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与应用能力。完善信息技术课程方案和标准,充实人工智能、机器人、编程等课程内容,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数字化学习实践能力、信息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学生正确使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

  4.构建在线教育新生态。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形成良性互动格局。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将符合条件的在线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高质量建设中小学校线上教育教学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健全在线教育资源和教育APP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在线教育监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信息安全。

  5.贡献“互联网+教育”宁夏智慧。联合知名高校建立“互联网+教育”研究中心(基地),健全“互联网+教育”标准规范体系,总结提炼示范区建设创新经验和典型模式,为全国推进“互联网+教育”提供宁夏方案。建立宣传展示机制,丰富党媒央媒、内宣外宣、网上网下等宣传渠道,构建全媒体一体化传播体系,全方位宣传展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宁夏教育影响力。


  (十一)健全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健全教育法规实施机制,依法明确政府管理教育的权责范围,规范教育行政程序,确保教育行政权力合法、合理、有效行使。加强教育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教育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完善教育普法机制,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校长、教师、学生法治素养,推动宪法精神和法治观念落地生根。

  2.完善校园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校园治理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校园治理突出问题。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完善符合基础教育特点的学校管理制度;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大学章程实施保障机制,切实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互联网+”校园治理,构建贯通自治区、市、县、校四级的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提升校园“数”治和智治能力。建立教师减负督导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教育决策制度。鼓励学校开放办学,创新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学校议事、监督和意见反馈机制,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学校治理新格局。

  3.增强教育领域风险防控能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机制,用好、教好、学好三科统编教材,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坚决防范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加强科学世界观包括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建立引导师生科学认识和理性对待宗教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安全智能化防控水平,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建立学校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相衔接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重大突发事件的研判预警、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医教协同长效机制,将高校校医院、中小学校医务室纳入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管理范围,深化学校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打通校医职称晋升通道,完善校医培训机制。完善校内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健全学校师生申诉制度及其他教育救济制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建立教育舆情常态化监测应对机制,推动公众热点问题及时纳入教育决策研究事项。

  4.提升教育投入保障水平。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督促民办学校举办者依法落实投入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教育经费重点用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服务乡村教育振兴、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支持职业院校“双高”“双优”和普通高校“双一流”建设,形成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完善“谁使用、谁负责”经费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健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强化教育内部审计监督,加强预算安排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事中监控及预决算事后监督,建立覆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提高经费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研究审议教育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教育重大问题,形成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向民办中小学校选派党组织书记兼任政府教育督导专员制度,使各级各类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认真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精准指导,持续开展学校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和党员评星定格,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覆盖率实现100%。推进高校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规范院(系)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培育一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探索完善公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配备机制,突出抓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五个一”标准化建设。加大在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深化“双培双带”工作,把更多优秀教师发展成党员,把更多党员培养成学科骨干。加强党务思政工作队伍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畅通职业化发展通道。加强党建带团建带队建,推动团教协同育人。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智慧党建”云平台,实现党建工作资源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教育多样化、学习常态化、督导实时化。

  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管党治党责任链条,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刻把握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规律,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洁教育,持续推进“清风校园”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落实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建立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规划落实机制,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建立规划执行年度推进机制,设立规划实施年度台账,确保各项教育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监测评估。健全规划实施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坚持开展规划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建立规划实施的预警机制,加强监测评估分析,提高监测评估分析结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及时为规划实施提供预警服务。

  (三)建立公开制度。建立规划实施公开制度,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方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评价作为重要评估依据。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四)强化结果运用。将规划执行成效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建立县级动态监测、自治区专项督导长效机制。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开展规划执行专项督导,严格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督导结果作为对市、县(区)人民政府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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