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河北今年将继续在河北师范大学开展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工作,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培养 200 名幼儿园教师,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安排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依据“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原则,招生对象为具有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和学籍(户籍和学籍须一致)的 2021 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考生需参加河北省 2021 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以及相关面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系统内填报“省属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志愿,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填报省属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不得放弃志愿。
公费培养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5年。毕业离校前,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后,由相关设区市及签约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 6 年以上。(记者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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