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勤〔2021〕3号
各区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学生餐配送企业: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首都教育健康发展和稳定大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为扎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在校用餐安全,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各方面工作落实,为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要求,牢固树立首善标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坚决防止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重点工作及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首都重大任务多,重大活动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为民情怀和学生为本,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紧密结合首都发展的形势任务和各项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严密防控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
(二)加强工作统筹部署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全面检查食堂后厨环境卫生、库存食品清理、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进货查验等情况,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自查自评自改情况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联动。一是要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原材料采购、人员健康管理、操作间环境卫生、餐食加工制作、食品贮存、餐具消毒、分餐操作、留样操作和送餐过程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检查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情况。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学生餐配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内容是学生餐配送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健康管控情况、智能体温计使用情况;原材料采购和进货查验情况;学生餐加工制作和分餐操作情况;配送车辆和配送容器的定期消毒情况;学生餐运输时限和食用时限等。三是检查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情况。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内容是各学校落实疾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引情况;教学楼、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和环境消杀情况;校内洗手设施和洗手标识的设置情况;新型冠状病毒、诺如病毒等传染病的防控制度建立和信息报送情况;饮水设备资质和使用情况;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等。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结合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和春秋季开学工作大检查,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市级联合检查和分组督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检查已开学学校(幼儿园)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假期外出情况;境外、京外中高风险返京师生按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情况;每日监测和记录师生健康状况;食堂操作人员健康管控情况和智能体温计佩戴和使用情况等。
(四)防范重要隐患风险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严密防范学校(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密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要严密防范冷链食品管理使用风险,使用畜禽肉、水产品、奶酪等零度以下进口食品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北京冷链”小程序进行货物登记和流转。要严密防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风险,必须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症状监测制度,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要严密防范食品原材料风险,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五)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学生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加强规范管理,改善硬件设施,提升学校(幼儿园)就餐保障条件和管理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京市监发〔2020〕107号)要求,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要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智慧监管,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幼儿园)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到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六)督促制止校园内餐饮浪费行为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加强对各自单位就餐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按需取餐、勤拿少取,避免浪费;做好学生用餐数量、口味需求调查,从源头上科学定量核算食材,按需制作,避免供大于求;建立剩余菜品处理利用机制,减少批量型浪费。
(七)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部门沟通与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加强信息共享,及时研判形势,动态调整属地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密切关注教育领域食品安全动态,不断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严格落实人员职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正确、果断进行处置。
(八)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定期向师生、从业员工发布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信息,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就餐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教勤〔2021〕1号)要求,严格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在校内就餐的学生要将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对在校外就餐的要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低年级学生外出回家就餐要落实好家长接送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要加强对学生健康安全用餐的教育引导,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鼓励引导学生在校就餐、安全用餐,避免到无经营资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场所用餐。要严格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完善家长参与在校就餐管理工作机制,每学期组织在校就餐满意度测评,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果断采取改进措施。要认真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和“接诉即办”要求,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避免不实报道和舆情传播。
市教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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