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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浙江宁波、丽水、安徽合肥、安庆幼儿园5月11/15日起陆续开学
来源: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5-7 11:55:33

浙江宁波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范围

  幼儿园;
  培训机构、社区学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线下培训。

  二、时间安排

  幼儿园自主申报并经查验合格后,自5月11日起分批分段开学;
  培训机构、社区学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自主申报并经查验合格后,自5月6日起恢复线下培训。

  三、有关要求

  (一)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严格对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开学审核查验,牢牢守住学校和师生安全防线。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统筹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落细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失管漏管。

  (二)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各培训机构、学校、幼儿园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精密智控健康监测、封闭管理、社交距离控制、网格化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值守等安全管控机制。开学前14天来自湖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和内蒙古满洲里市的师生员工,应在我市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方可按要求返校(园)。在校(园)期间师生口罩佩戴要求继续按前三批开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切实加强家校(园)联动。各培训机构、幼儿园要以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向家长宣传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织密家校(园)联动防护网;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学员、幼儿健康状况,为安全顺利开学复课创造有利条件。

  其他要求继续按甬防办〔2020〕76、77、79号文件执行。
 

浙江丽水
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丽水市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丽控办〔2020〕74号)文件精神,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符合开园条件的幼儿园自5月11日起逐步开学。

  二、工作要求

  1.严格开学核验工作。实施幼儿园开学申报核验制度,属地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建幼儿园开学核验组,对达到防疫要求和开学条件的幼儿园,核验一批,开学一批,未达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学。

  2.实行错峰错时开学。各地各园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采取分年段、分批次、分时段错峰错时的方式,合理确定幼儿开学返校时间,有序组织幼儿返园报到。原则上大班第一天开学,中班第二天开学,小、托班第三天开学。

  3.坚持自愿返园原则。家长以自愿为原则报名是否返园,如本学期暂时不返园的,幼儿园将保留原学位。

  4.加强健康智控管理。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排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把好晨检入口关,有发热等症状不得上学。严格执行“一码三检三打卡”智控管理制度,落实幼儿全日健康观察。发挥驻校健康指导员作用,科学开展发热症状应急处置。

  5.科学组织教学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保教活动,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南(见附件),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引导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最大可能降低幼儿密切接触。

  6.强化家校协同配合。推进校内外管控一体化,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协作,及时将幼儿园防疫要求等告知家长,争取家长理解和配合。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落实家庭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幼儿体温检测和健康打卡。

丽水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安徽合肥

关于我市小学低年级、幼儿园
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时间的通告

(第33号)

  为有序做好全市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时间通告如下:

  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5月6日,全市小学一、二、三年级开学复课;特教学校自5月6日起,按照分期分批原则安排学生返校;5月11日,全市幼儿园(含看护点)开学,根据幼儿家长意愿实行按需弹性入园;5月15日起,校外培训机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准备到位一家、同意复课一家”的原则陆续恢复线下培训。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及《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等文件规定,科学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周密组织师生有序安全返校,确保返校前准备到位、返校时井然有序、返校后安全平稳。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4月30日

安徽安庆

  为有序做好全市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时间通告如下:

  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5月11日,全市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返校复课;特教学校自5月11日起,按照分期分批原则安排学生返校;5月15日起,全市幼儿园(含看护点)开学报名,根据幼儿家长意愿实行按需弹性入园;5月15日起,校外培训机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准备到位一家、同意复课一家”的原则陆续恢复线下培训。

  各县(市、区)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坚决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四)》《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等文件规定,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周密组织师生安全有序返校,确保返校前准备到位、返校时秩序井然、返校后平安稳定。

安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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