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马嘉宾通报关于全省高校开学复课情况及幼儿园开园工作安排。
幼儿园开园工作安排
目前,全省疫情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开园意愿迫切,很多幼儿家长想开园、盼开园,急切投入复工复产。为回应社会关切和需求,经广泛征求意见、研判形势,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疫情持续平稳、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全省幼儿园原则上5月15日起,按照牧区、农区、城镇、城市的顺序,“一县一策、一园一规”推进开园。
对幼儿园开园工作,省级明确起始时间、相关程序和防控指南,倡导幼儿园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防控指南、方案开展前期准备,采取自主申请、县级评估、市级备案批准的程序,成熟一个开园一个,对具体时间、工作进度不作强制性要求和考评。
县级政府根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负责”的工作方针和“以县域为单元,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具体要求,履行幼儿园开园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家庭、街道、医疗机构与幼儿园的联防联控机制,坚决做到在基本防控措施到位之前不开园,在办学场地和师生的公共安全得不到保障之前不开园。
幼儿园法人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前置程序,对在园幼儿采取“一对一、一对多”逐人逐户联系关怀措施。在开园后因不履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幼儿家长要积极配合幼儿园管理,履行监护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开始线下培训时间参照幼儿园执行,具体事宜省教育厅将另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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