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小组
近年来,武汉市以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为第一要务,以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为主渠道,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为重要保障,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2018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511所,在园幼儿31.8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1.86%;全面推进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为有效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提供了坚实支撑。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不断完善政策,把握治理主动权
2012年1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初步架构起政府主导、开发商配建、部门联动的治理格局;2014年7月,《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以地方规章形式规范了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治理。2017年12月,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将配套幼儿园起配点下调至1200户、12万平方米。实行“三个一律”,即:未按相关标准布局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方案,一律不得审批;未按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新建住宅区,一律不得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未核实并锁定配套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一律不得核发新建住宅区销(预)售许可证。同时,移交区教育部门使用管理的幼儿园,其用水、用电、用气收费标准,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执行。
二、坚持多措并举,打好治理主动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从“做大总量、做优质量、做活机制”入手,确保住宅区配建幼儿园工作落地落实。强化各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区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市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坚持将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和使用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推进,抓住规划、建设、移交、办园四个环节,以“应建未建全要建,应交未交全要交”为基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改,“一园一案”建档立卡。市级层面实行领导督办、部门督办、函件督办三层督办,加强政策调度、会议调度、实地调度三线调度,建立治理专报制度,全程跟踪住宅配套幼儿园的治理。2012年以来,我市住宅区规划配套幼儿园444所,已开工370所,已移交218所,已开办171所。
三、严把治理实效,增强治理主动性
我市认真落实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要求,在做好2012年以来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同时,对2012年之前存在入园矛盾区域的非普惠性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责成区政府通过回收、购置或引导扶持其办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等措施来治理;对未规划或规划不足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由区政府采取补建、改建、新建等方式解决,实现治理对象全覆盖。全市纳入教育部治理工作进展信息监测系统的配套幼儿园共76所,已完成治理30所。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全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各项要求,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统筹学前教育规划布局,推动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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