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强化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要求,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培育基层党建工作新亮点,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决定在纪念建党九十八周年之际,开展民办学校党建特色项目征集和“全国民办学校党建特色建设项目”授牌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民办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党组织的特点,在总结以往有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申报。
每个学校可推荐上报1-2个党建特色项目,项目要体现创新、特色、实效、可推广、可持续的特点。(特色项目主题见附件1)
二、项目评审及推广
协会将对申报项目组织有关领导、专委会负责人和党建专家进行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项目汇编成册和进行网上展示。从通过评审的项目中,评选出若干建设项目,在“七一”前召开项目交流会并授牌。(会议通知另发)
首批党建特色建设项目计划:高校10-15个、中小学10-15个、学前教育机构5-10个、培训教育机构5-10个。
三、项目建设原则
项目建设要具备以下特点:
1.突出特色和质量。项目来源于基层党建工作实践,反映民办教育各级党组织围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所作出的探索,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造假。
2.富有实效性。把握新形势下党建脉搏,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实践特色、校本特色、行业特色。通过实践检验,对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取得比较明显的实际成效,并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3.体现典型性。项目应体现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能够指导或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实践,具有一定的学习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体现示范性。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效能,增强民办学校党建特色项目的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承担协会组织安排的党建学习培训任务。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的党建特色项目材料要力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清楚。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字数要求:控制在20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2500字。
3.体例要求:①项目简介;②主要做法(主要表述党建特色项目的开展形式及特点);③主要成效(主要表述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此外,每个特色项目可附相关照片1-3张(图片尺寸1949x1205像素)。
4.报送方式: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材料格式见附件3)于5月10日前报送协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院2号楼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秘书处
邮箱:zgmbjyxh@126.com
联系人:赵 磊 郭 宝
联系电话:010-84638483、84638459转803或801
手机同微信:18610311503(赵) 18701313977(郭)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