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25号文件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4〕37号)提出的“到2017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要求,为扩大公共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适龄儿童入园率,现就加强贫困村幼儿园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贫困村幼儿园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贫困村幼儿园建设,扩大公共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教育民生工程,是推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贫困村幼儿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集中力量加快解决贫困村学前教育的空白点,积极创造条件,为贫困村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就近接受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机会。
二、切实做好贫困村学前教育调研工作
各市、县(市、区)要对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7005个贫困村名单,逐一对其学前教育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主要调研贫困村周边1.5公里内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能否满足贫困村适龄幼儿入园需要等。
三、将贫困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二期行动计划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确实需要建设幼儿园的贫困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其纳入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并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或服务人口3000-5000人”的原则,科学测算幼儿园覆盖范围、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教玩具配备、投资金额等,到2017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充分利用农村定点小学(教学点)的资源优势,在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园。没有定点小学的村,要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规划建设社区(村级)幼儿园。要依据《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本着安全、够用、实用的原则建设幼儿园,不得用公共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幼儿园。幼儿园规模原则上在3个班以上,每班人数不少于20人。偏远地区(山区、库区等)贫困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保教点。
四、加大对贫困村幼儿园建设的扶持力度
我厅将协调财政部门,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对贫困村幼儿园建设予以奖补。各地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贫困村幼儿园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各市要于4月10日前将调研报告及调查表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孔玲,联系电话:81916515。电子邮箱:kongling6515@163.com
声明:本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与本站没有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