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林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督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文件,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和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2023年教师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对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办教育在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引领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要以教育家为榜样,始终与时代发展同向同行
教育家精神是历代教育家和优秀教师在从事教育实践活动、追求教育理想信念的过程中,集中表现出来的群体精神特质。在民办教育发展历史中,教育家和教育家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例如,陈嘉庚被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陶行知被誉为“伟大的人民教育家”,为国家和民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来自社会各方的有识之士纷纷响应国家号召,积极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我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7.83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约三分之一。在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时代,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肩负着重要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从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6个方面深刻阐述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的内涵,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提升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出了更高要求。举办者要胸怀“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始终与党的要求和国家政策同向同行。一是民办学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为重要职责。二是民办学校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将社会公益性放在首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三是民办学校必须坚持依法办校、诚信办学、规范发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以信誉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四是民办学校必须坚持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回归育人初心,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不同禀赋、不同志趣的学生搭建自主选择、多元成长的育人体系。
二、民办学校的教师要以教育家为标杆,努力做培根铸魂的大先生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需要造就新时代的教育家,以教师之强夯实教育强国之基。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教育转型期,需要教育家的同时,也正在产生着教育家。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展现出了新的面貌,对教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传道授业解惑”,更要注重精神层面升华,弘扬教育家精神,以教育家为标杆,做好“经师”“人师”。
民办学校教师面对时代的发展、国家的需要,在复杂的环境中不断克服困难、勇敢成长。几十年来,广大教师献身于民办教育事业,曾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忠于职守、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发扬老一辈教育开拓者不懈努力的传统和精神,积极为社会作出贡献,在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代教师作为理想教育的追梦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任,因此,要秉持“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和“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坚持立德先立师、树人先正己,以崇高的人生观、价值观,引领学生成长;要运用“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和“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从实际出发,尊重差异,甘当人梯和铺路石,呵护学生发展;要坚守“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和“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筑牢教育报国的理想,凝聚勇往直前的动力,不负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重托,造就栋梁之材。民办学校教师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成长和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践行教育家精神,不断修炼内心、提升人格的过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落实“引导”“规范”,需各方共同发力。国家应在坚持民办教育公益属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分类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民办教育合规、健康发展。民办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这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应关心民办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制定相关保障制度和机制,提供财政扶持和政策支持。同时,引导民办学校举办者以教育家为榜样,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引导民办学校教师以教育家为标杆,用教育家精神来武装、丰富思想认知,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助力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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