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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29 13:27:59
金政办发〔2023〕99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金昌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金昌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社会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完善儿童友好的社会政策体系,健全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打造安全、便利、亲近自然的城市空间,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人文环境,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建设城乡融合一体的儿童友好城市“金昌模式”,打造“友爱金娃娃、美好新金昌”品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立足“城乡融合一体”基本定位,将“友爱金娃娃、美好新金昌”理念贯穿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将更多的优质资源向儿童事业倾斜,着力优化儿童成长空间和发展环境,提升儿童福祉,推进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便捷有趣、普惠共享、包容创新、文明精致、体系完整、城乡融合一体”的儿童友好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将儿童优先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和社会发展,在制定政策规划、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关注孤儿、残疾儿童及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需求和现实状况,为儿童提供公平安全、适宜便利、包容持续的服务和环境。

  坚持开放创新、彰显特色。立足市情和发展实际,健全儿童参与机制,创建“金娃娃献策金娃娃”“金色童年心向党·昌盛祖国好成长”等特色儿童友好品牌,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有机结合,做到目标一致、任务一致,力量整合一体谋划、同步推进。

  坚持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牢固树立全域一盘棋、城乡一盘棋的理念,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为切入点,有效整合城乡资源,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通,将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实现城乡儿童政策供给、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均等普惠,推进城乡儿童事业融合一体发展。

  坚持多元参与、凝聚合力。坚持系统观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跨部门、多领域、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共同行动,关注儿童参与、倾听儿童声音、保障儿童权利,推进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巩固,儿童友好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友好的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儿童权利全面保障,儿童成长空间进一步拓展,儿童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城乡融合一体的儿童友好城市基本建成。

  儿童友好的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升级。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4.5个以上;城乡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教育共同体实现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88%以上;城乡一体的儿童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和6.6‰以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日益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散居和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0%以上。

  儿童友好的成长空间基本构建。儿童友好的文化、体育等校外活动场所不断拓展,建成覆盖乡镇(街道)、社区、街区、学校、医院、公园、场馆、商圈、企业等九大类儿童友好试点单元50个以上,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达到100%。

  儿童友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水平显著提升,文化自信更加坚定,统筹城乡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适宜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数低于0.01%。

  到2035年,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的发展环境健康完善,儿童优先原则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广大儿童生活成长更加健康美好。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城乡融合一体儿童政策友好深化行动

  坚持把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把儿童友好纳入城乡规划、政策、项目建设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政策体系。

  1.强化儿童优先发展导向。深入实施《金昌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将儿童友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儿童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规划计划。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重点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项目清单,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求。搭建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平台,在重大发展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儿童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覆盖全市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和共享机制,满足儿童发展管理、科研需要,提升儿童工作的精确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探索建立儿童友好建设标准和指引。将“1米高度”视角、寓教于乐内涵、安全环保标准等落实到城乡建设全过程,探索制定具有金昌特色的儿童友好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更加符合群众期待和儿童成长需求。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乡空间融合规划,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规划体系。探索制定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街区、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交通等各领域建设指引,系统指导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公共服务友好提升行动

  发挥公共服务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引导作用,坚持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中心城区、城镇、社区、中心村儿童公共服务综合能力,有序补齐城乡托育、教育、卫生等设施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构建覆盖全面、普惠共享、城乡融合一体的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

  3.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快推进城乡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托育机构,对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并根据运营情况给予运营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周边村采取城市化社区管理服务方式,在行政村试点建设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鼓励社区(村)开设托育站和亲子园,探索发展以社区托育站为基础、家庭互助式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探索制定家庭托育照护标准。鼓励乡村幼儿园会同乡镇卫生院联合开展托育服务,向乡镇辖区内留守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和家庭育儿指导。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市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研究制定科学育儿指导课程,扩大科学育儿知识普及范围。鼓励冶金学院、理工中专开设面向社会的托育培训课程。加快推进文化广场、公园、客运车站、火车站、大型商场等城乡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制定公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争创全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城市。重点实施金昌市综合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到2025年,市县区至少各建成1个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或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公共场所母婴室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妇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4.推进学前教育充裕普惠发展。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建立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制度。完成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成本测算,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名园设分园”“强园带弱园”“城园连乡园”等办学模式,努力缩小城乡幼儿园、公办民办幼儿园的质量差异,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加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公办幼儿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丰富幼儿活动环境。注重科学保教,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实施学前教育提质行动,加快推进市幼儿园综合楼、区四幼、区六幼建设。到202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8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5.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建设,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学校规定,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深入实施教育“五好工程”,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硬件设施、师资配置、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普及程度等方面再提升。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巩固拓展“双减”工作成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教育共同体模式,打造办学特色突出、教育质量一流的城乡学校共同体,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融合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异,重点推进市六中、天生坑小学、县二小教学楼维修、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等项目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到2025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城乡学校共同体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残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6.扩大儿童医疗资源供给。实施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市县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构建以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县域医共体,以“强基层”为根本原则,加快推动分级诊疗建设,健全医防融合闭环机制,在乡镇、社区打造特色诊疗科室,实现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化。加快推进市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建设,建立市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机制,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实现儿童好就医、就好医。推广应用推拿、针灸等中医儿科适宜技术。加强儿童医学人才培养。到2025年,市县区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1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业务专干。(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7.加强儿童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动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健全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的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儿童疾病防治,重点关注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题,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接种率,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全程数字化。实施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创建一批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关爱儿童心理健康,开通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定期开展心理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到2025年,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和6.6‰以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城乡融合一体儿童普惠性权益保障行动

  扎实做好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合理提高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儿童需要相匹配、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城乡融合一体儿童普惠性福利保障体系。

  8.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合理提高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拓展保障范围。积极为孤弃儿童申请“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提高孤儿在医疗、康复、教育等保障水平。畅通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等孤儿安置养育渠道。落实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执行儿童收养相关法规政策,健全收养评估制度,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动收养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孵化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到2025年,县区至少有1家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类社会组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9.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促进康复辅助器具提质升级。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加快市儿童福利院提质升级,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教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10.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因人因情施策,对困境儿童实施关爱保护和分类保障,建立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案、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定期上门查访制度;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措施;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落实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分类救助;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和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关爱帮扶政策。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务工人员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

  以城乡空间融合规划为指引,从儿童视角出发,按龄、按需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打造便捷、舒适、包容的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空间体系。

  11.城市规划建设体现儿童视角。积极推行“1米高度看世界”儿童视角,补齐儿童友好空间、设施、环境和服务短板。按照城市社区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乡镇驻地、中心村打造“步行30分钟生活圈”的规划布局,根据地区和场所制定差异化的建设标准指引,加强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村文化书屋、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公共场所建设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新建项目及有条件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按标准落实儿童友好各项配建规定及设计要求。到2025年,儿童友好设施配建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12.改善儿童安全出行环境。加快推动交通畅行,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完善道路交通系统的路权分离及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规划建设。提倡“公交+慢行”交通发展模式和低碳出行。提升城乡生活区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制定儿童出行道路交通系统建设指引,加快构建儿童友好学径网络。加快完善公共交通场站、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提升儿童及童车出行的便捷性。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和人行设施,因地适宜设置儿童友好学径路线。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持续开展“护学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儿童安全出行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13.开展儿童友好完整社区建设。扎实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村居融合”,以城带乡促进城市社区逐步向农村延伸。以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规划建设图书室、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兴趣小组活动室、儿童乐园等儿童“微空间”,打造城乡“15分钟儿童友好出行圈”,拓展儿童文体活动和阅读娱乐空间。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区少年宫,充分整合政府及社会资源,以社区为阵地,打造完善的社会教育和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示范社区(村)3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妇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14.推进各类儿童友好基地建设。增加儿童校外活动空间,加强儿童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儿童友好基地建设。促进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打造安全、绿色、趣味、益智、舒适的儿童友好学校。加快推进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各类场馆适儿化改造,打造儿童友好的人文基地,着力培育儿童科学、人文、艺术等综合素养。加快公共体育场所建设,提高体育设施共享使用程度。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发自身教育资源,设立儿童开放日,为儿童主题教育、社会实践、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生态环境建设行动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城乡生态融合一体,统筹规划布局城乡生态系统,构建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的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生态环境。

  15.建设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健康生态环境,探索开展城市儿童活动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合理改造城市绿地,加快推进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自然公园、口袋公园等自然开敞空间的建设和适儿化改造,配置游憩设施,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生态空间。加快推进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宣教设施建设,打造具备科普、实践等多功能体验的自然教育基地。加快生态廊道、环城生态防护林、城市园林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等生态项目建设,推进串连公园绿地、山体、河湖水系、美丽乡村及文化遗产的绿道建设,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形成特色化儿童友好生态空间网络。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计划,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环保主题活动,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林草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16.建设天蓝水碧土净的儿童成长环境。开展保护蓝天三年专项行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人为重污染天气。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杜绝产生黑臭水体。加快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加快补齐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短板,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巩固金川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社会治理行动

  从儿童的认知水平、控制能力以及成长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安全风险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引导儿童参与社会治理,全方位保障儿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造“平安金昌”,筑牢家庭、学校、社会共建共享的城乡融合一体社会治理体系。

  17.建设儿童友好网络空间。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价值导向不良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依法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加强网络语言文明教育,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完善游戏产品分类、内容审核、时长限制等措施。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大数据中心,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18.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儿童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推动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强化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增强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儿童交通、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等重点易发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强儿童急救体系建设,提升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安全警示标识,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儿童活动较多的天桥、道路等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全过程中充分考虑儿童安全和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19.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社会生活。促进城市与农村治理方式互融互促、互鉴互补,提高城乡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现代化、一体化水平。探索建立“金娃娃献策金娃娃”的特色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充分尊重儿童独立人格,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探索在城乡社区设立“儿童会议室”,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时,邀请儿童代表,听取儿童意见,引导儿童为自己家乡建言献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0.预防控制儿童伤害和涉法涉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察制度。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提高儿童法治素养。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杜绝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以及严重忽视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1.鼓励社会力量共同护航儿童成长。坚持以普惠为导向,聚焦托育、教育、医疗、儿童福利等领域,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资源整合和建设运作模式,增进儿童福祉。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建立受伤害儿童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健全儿童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和制度。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到2025年,城乡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儿童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260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数量达到200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文明创建行动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城乡文明创建融合发展,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儿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文明素养,帮助儿童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构建生动活泼、健康向上、诚实守信、人文开放的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文明社会体系。

  22.全面提高儿童科学素质。以“书香金昌”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德育铸魂、智育培基、体育强身、美育涵养、劳动励志、阅读润心、家校共育、阳光成长八项行动,建设悦读驿站、读书角、城市书吧等“阅读圈”,推进公共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区,提供适宜残疾儿童的阅读资源,拓展儿童阅读空间。加强儿童科普基地建设,鼓励“火星1号基地”、金昌市科技馆、金川科技园等探索开展周末体验游、寒暑假期研学游活动。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科学实验课”“科普大篷车巡展”等面向儿童的主题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科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科协,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3.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宣传倡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帮助儿童开拓视野、认识社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依托家长学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的好家风宣传弘扬活动,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发挥父母榜样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儿童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4.培养儿童友好文化环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丝路文化、红色文化、镍钴工业文化,提升博物馆、红西路军战役纪念馆等文化场馆展陈水平,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鼓励创作符合儿童特点的优秀文化产品。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深入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百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文明驿站”,组织开展儿童文明实践教育。落实文化内容审核监管制度。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创新理论儿童化阐释与研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明实践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妇联、团市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5.开展关爱儿童志愿服务。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制定关爱儿童志愿服务项目指南,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持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小小志愿者在行动”“劳动美”等“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辐射家庭和社区,积极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促进身心全面健康发展,让每一名儿童在重要的人生阶段起好步、奠好基,立德成人、立志成才。(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明实践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6.着力提升儿童诚信意识。巩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水平,推动诚信“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通过经典诵读、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环境,进一步增强儿童诚实守信的意识。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推介诚信典型,树立诚信典范,使儿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个人自觉追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妇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产业培育行动

  坚持城乡产业发展融合一体,依托“2+4”现代化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以绿色农产品为主的儿童友好特色产业体系,着力促进儿童用品、儿童食品、儿童安全、儿童玩具、亲子娱乐、亲子服务、亲子教育等多种类型的儿童服务业提质升级,打造健康安全、包容创新的城乡融合一体儿童友好产业体系。

  27.打造“甘味金品”儿童友好农产品品牌。以“品种、品质、品牌、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为抓手,加快建设绿色优质特色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儿童友好的绿色食品种植基地。依托永昌胡萝卜、永昌高原夏菜、山湾跑羊、元生爱特绵羊奶等地域特色品牌,引进国内知名的蔬菜、乳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儿童友好农产品品牌,保障儿童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8.积极发展适宜儿童文研游产业。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加快儿童文旅产业创新,串联儿童主题研学路线,制定研学地图。充分发挥市科技馆、博物馆、植物园、“火星1号”基地、永昌县红西路军战役纪念馆等阵地优势,开展家庭旅游、亲子研学等儿童友好文旅主题活动。研发文旅项目儿童内容模块与配套服务,衍生儿童友好文创产品。开展红色教育、励志教育和友好教育文化传播,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度融入文旅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科协,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29.加快发展儿童服务业。促进母婴保健行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月子中心、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增加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加快培养月嫂和育儿嫂。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鼓励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投融资模式,参与儿童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产业营商环境,借助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培育发展儿童新业态新经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打造集母婴、早教、儿童用品、娱乐于一体的儿童友好商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发改委,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任组长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督促方案实施,定期听取方案实施成效进展。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压实部门责任,瞄准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安全、环境等多领域发力,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市县区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建立多元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儿童服务领域。

  (三)加强监测评估。建设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开展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评估体系研究,定期组织专家、儿童代表等对儿童友好城市的整体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宣传交流。进一步创新宣传模式,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开展儿童权利保护有关内容和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宣传,开展“金娃娃们夸家乡”系列品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尊重儿童、保障儿童权利、主动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促进儿童友好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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