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34亿元,本次下达后,今年累计下达该项资金11.55亿元,用于支持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等。
省财政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认真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要科学分配资金,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省财政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同步分解下达设区市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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