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学专委简介 组织机构 通知与公告 学专委活动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观点聚焦 行业动态 联系我们
学前专委会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站内搜索
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会员申请
通知与公告
·学前专委会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2022 中国民办学前教育行业发...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征集全国...
·关于召开第十三届(2023)中国...
·关于转发“2023学前教育发展大...
·关于2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祝广大民办幼儿教师节日快乐!
·2022年中国民办学前教育行业发...
行业资讯 更多...
· 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新政...
· 宁波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
· 沈阳出台政策助推学前教育
· 2014年嘉兴市学前教育发展情...
· 中国民办教育行业里程碑:国...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 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政策法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启明行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促进活动的通知
来源:妇幼健康司 发布时间:2023-7-26 14:00:43
国卫办妇幼函〔2023〕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儿童眼健康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落实,我委决定在全国持续开展“启明行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促进活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重视儿童眼保健,守护孩子明眸“视”界。

  强调预防为主,推动关口前移,倡导和推动家庭及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营造爱眼护眼的视觉友好环境,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海报墙报、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向社会公众传播开展儿童眼保健、保护儿童视力健康的重要意义,以《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核心知识十条》为重点普及预防近视科学知识。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开发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科普作品,利用互联网媒体扩大传播效果,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将儿童眼保健和近视防控等科学知识纳入孕妇学校、家长课堂内容。

  (二)开展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咨询指导。医疗机构要以儿童家长和养育人为重点,结合眼保健和眼科临床服务,开展个性化咨询指导。要针对儿童常见眼病和近视防控等重点问题,通过面对面咨询指导,引导儿童家长树立近视防控意识,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加强户外活动,养成爱眼护眼健康行为习惯。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义诊咨询活动,开展儿童眼病筛查、视力检查、健康指导等儿童眼保健服务,推动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咨询指导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三)提高儿童眼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各地要积极推进儿童眼保健专科建设,扎实组织好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儿童眼保健”项目,推动各层级开展比武练兵,提升业务能力。要结合实际通过“云上妇幼”等形式,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专业技术培训,强化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宣传活动,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各地在开展活动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等可反馈至我委妇幼司。我委发布了《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核心知识十条》,组织制作了“一图读懂”及宣传海报,同时利用暑期组织开展系列科普专家访谈,各地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www.nhc.gov.cn)或“健康中国”客户端下载使用及收看。

  联系人:妇幼司 陈盛、马力
  电话:010-62030616、62030604
  邮箱:fysetwsc@nhc.gov.cn

  附件:“启明行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促进活动宣传海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7月21日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3号楼705B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3560418  电子信箱:mbxq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