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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专委活动
弘扬法治精神 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微 发布时间:2023-4-23 14:1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在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为深入总结《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二十年来民办教育发展历程,更好推进民办教育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4月15至16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举办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学术年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由开幕式、主题报告、学术委员会成立仪式、学术报告和圆桌论坛等活动组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开 幕 式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央党校原常务副校长,第九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办教育促进法》起草小组组长汪家镠;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古小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教育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天保;教育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李连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郝贵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督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等领导嘉宾出席。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央党校原常务副校长,第九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办教育促进法》起草小组组长汪家镠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原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古小玉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

教育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天保

教育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郝贵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督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

  汪家镠主任在致辞中回顾了担任《民办教育促进法》起草小组组长时四年多的起草工作过程。她指出,在经过多次立法调研、专题研究、专家研讨后,起草小组逐步明确了民办教育立法的目的,就是要大力地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因此确定法律名称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对“合理回报”等立法中争议的关键问题逐渐取得共识,最终于2002年12月审议通过,不仅体现了常委们严谨、科学、民主的立法精神,也反映了他们对人民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对党和法律的忠诚。她强调,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一次大的修订,突出了党对民办教育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了民办教育法治体系的建设和完备。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方针,深信在党的领导下,民办教育一定会更加健康的发展,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

  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原主席周铁农在给会议发来的贺信中指出,20年前,《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党和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民办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价值、作用与定位;标志着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标志着民办教育进入法制化发展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不同时期关注重点不同,但是鼓励支持与引导规范相结合的总方针没有改变。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为民办学校踏踏实实办好教育坚定发展信心,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和法治保障。

  受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孙尧同志委托,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以“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很有意义,《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关于民办教育的基础性法律,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这是中央基于民办教育的发展阶段、体量规模、作用地位而做出的重大判断。在这一判断中,他认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和“发展”都是关键词,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他强调,党的二十大突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因此,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推进依法治学,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还要落实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和办学自主权,依法科学实施管理,为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邓传淮讲话

  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卫在主持致辞中深情回顾了以汪家镠主任、朱开轩、陶西平等为代表的一批老同志在《民办教育促进法》起草、立法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忠诚担当、深厚教育情怀、无私奉献精神与人格魅力,并代表协会向他们表达了诚挚敬意。

胡卫主持

  开幕式上,举行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总顾问聘请仪式。刘林会长在讲话中指出,为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法治环境建设,加强对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的指导、合法权益的维护决定聘请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总顾问,希望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对法律总顾问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在依法办学基础上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

  王利明总顾问在讲话中表示,受邀担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总顾问非常荣幸,同时也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会不辜负协会的期待,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他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进入到一个依法办学的新时期。法律的实施,对民办教育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有序地健康发展,促进民办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强调的是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发展,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规范。因此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工作,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同时民办学校办学全过程要依法依规,包括退出也要合法;要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职员工、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办学机构的办学自主权。 

刘林会长为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颁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总顾问聘书

王利明讲话

  湖南省政协常委、湖南信息学院董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陈登斌,海亮乡村教育振兴集团董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初分会副理事长辛颖作为行业代表发言。陈登斌表示,在未来的办学路上,持续坚持“六个始终”办学: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不渝的坚守初心,办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始终不渝的坚定既定目标,办成“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技术大学”;始终不渝坚守依法依规办学;始终不渝履行学校发展成果与师生共享的理念;始终不渝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辛颖表示,完全赞同党和国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方针,这是真正在为民办教育的未来,为优质民办教育的发展指明方向,提点路径。海亮教育一定会依法依规办学,走好高质量、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一定会在乡村教育振兴的广阔舞台上,为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作出贡献,在新时代走出一条属于民办教育的新道路。

陈登斌发言

辛颖发言

与会领导嘉宾合影

主 题 报 告

  会上,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李连宁作了题为《民办教育法治化》的主题报告。他系统回顾了民办教育法治化的四个标志性里程碑,即民办教育相关规定、条例与法律、法规的出台;强调民办教育的法治化有着充分的宪法法律依据。他认为,民办教育的地位没有改变,民办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初心使命始终如一,国家对民办教育鼓励支持和引导规范的方针始终如一。他指出,要深刻理解二十大报告有关民办教育的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让民办教育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李连宁作主题报告

成立学术委员会

  4月15日下午,举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成立仪式。首届学术委员会主任由著名学者、教育家钟秉林教授担任。学术委员由14名来自教育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刘林会长为钟秉林教授颁发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书

刘林、钟秉林为学术委员颁发聘书

  钟秉林教授在讲话中,系统总结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的各项要求,指出民办教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主动应对新的挑战,包括随着教育规模急剧扩大后教育主要矛盾的转化、科技发展赋能教育变革所带来的新挑战与新机遇等。要站在发展高质量教育,建设教育强国的政治高度和战略高度,研究和把握民办教育的角色定位、发展特征和发展规律及发展策略,系统谋划新时代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包括加强基本理论研究、国际比较研究、改革实践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与此同时,民办教育要从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加强内涵建设、拓展办学视野三个方面不断扎实推进改革探索。

钟秉林讲话

学 术 报 告 (第 一 部 分)

  成立仪式之后,进入学术交流环节。首都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劳凯声从民办教育法制化、分类管理等方面作了题为《民办学校的公共服务职能》的学术报告;国务院参事、友成企业家乡村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汤敏就新时期民办教育战略路径作了题为《新时期如何办好民办教育?》的学术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与法规司与中国人民大学共建)主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申素平围绕教育执法作了题为《合法性与最佳性:教育行政执法的基本遵循》的学术报告;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彭湃作了题为《教育竞争的新内涵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学术报告。学术委员会成立仪式和第一部分学术报告由陕西省政协常委,西安欧亚学院创办人、董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胡建波主持。

首都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劳凯声

国务院参事、友成企业家乡村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汤敏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与法规司与中国人民大学共建)主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申素平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彭湃

圆 桌 论 坛

  在圆桌论坛环节,陕西省政协常委,西安欧亚学院创办人、董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胡建波;国家督学,云南省教育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副主席邹平;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吴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董圣足;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专家、民办教育协同发展专家,保定市美术中学理事长兼校长、北京市八一学校保定分校理事长贺宇良等五位嘉宾,围绕“民办教育治理理念与高质量发展路径”这一主题从观念、政策、实践等不同层面各抒己见,充分交流。圆桌论坛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王烽主持。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王烽

陕西省政协常委,西安欧亚学院创办人、董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胡建波

国家督学,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副主席邹平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吴华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董圣足

保定市美术中学理事长兼校长,北京市八一学校保定分校理事长贺宇良

学 术 报 告 (第 二 部 分)

  4月16日上午的学术报告会上,专家分别从民办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及外部因素方面对制度建设、功能转型及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了交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佘宇作了《人口结构变化对各学段教育的影响》的学术报告;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别敦荣围绕民办高校的生命周期作了《民办教育高 质量发展路径》的学术报告;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系主任、研究员杨钋通过系统的数据分析,从区域需求与供给方面作了题为《民办基础教育功能转型》的学术报告;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带一路冠名讲席教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秦惠民围绕民办高校制度建设与创新如何护航高质量发展,作了题为《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建设与创新》的学术报告。胡卫常务副会长主持第二阶段学术报告并作总结讲话。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佘宇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别敦荣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系主任、研究员杨钋


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带一路冠名讲席教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秦惠民

  与会民办学校纷纷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在民促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举办此次活动,为进一步凝聚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的共识,推动民办教育法治建设和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学术年会权威学者云集,观点高屋建瓴,内容深刻有针对性,对民办教育未来实践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此次会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教育部等有关方面领导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专家学者,民办教育相关从业者、地方民办教育协会代表、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和关心民办教育发展的媒体记者等共330余人参加会议。

会 议 剪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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