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 陈民
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园”)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性民办园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现实状况
以重庆市为例,全市现有民办园3352所(其中普惠园3117所,占93.3%),在园幼儿45.34万人、在园教职工6.3万人,3项指标均占全市幼儿园总量的47%。近年来,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因为政府投入不足、收费标准太低一直处于运转困难的境地,特别是2020年疫情以来,全市民办园在严格执行防控政策、努力担当使命责任、全力保障广大幼儿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也因幼儿园经营成本较高(房租、人员工资、社保)、政府扶持支持措施薄弱、疫情爆发退费频发,让更多的民办园举步维艰甚至濒临倒闭。按照2022年12月27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原则上仍将采取临时关停措施,这势必加重疫情对民办园的影响,让更多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受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保教质量难以提高。几年来的疫情影响,让很多民办园出现亏损状态,一些民办园被迫降低运营成本,如减少幼儿正常活动经费开支、降低教师待遇标准、缩减设备投入等,势必会影响教师积极性、影响保教活动开展,进而影响保教质量的提升。
(二)教师队伍难以稳定。受疫情影响,民办园保教质量提升难、教师队伍待遇保障难,势必使部分教师丧失职业信心,要么转到其他行业,要么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混日子,造成队伍专业水平难以提高、队伍稳定性极大受损,甚至导致一些教师陷入失业窘态。
(三)退费矛盾异常突出。对于因疫情导致的幼儿园关停闭园,家长要求全额退还期间的保教费等,幼儿园因分担办园成本、保障队伍待遇、提供相应服务主张不予退还或不应全额退还。对此不可抗力因素如何处理,现行政策规定或显滞后或不明确,引发较为敏感和现实的家园矛盾。
(四)部分民办园面临倒闭。民办园特别是普惠园主要依赖保教费收入,关停闭园期间几无收入,抗风险性极差。如疫情继续起伏不定甚至恶化,必须影响幼儿入园,进而影响民办园生存。高成本、低收入状态持续恶化,部分民办园必将资不抵债,被迫关停、倒闭。
(五)公办园所资源挤兑。如部分民办园被迫关停、倒闭,势必引发区域性公办幼儿园、小学附属园等资源的严重挤兑。
(六)社会稳定风险增大。前述问题及隐患发生后,失业问题、劳动争议、家园纠纷、入园资源不足矛盾、群众及家长反响、负面舆情、信访事件等必然随之增多,社会稳定风险必然增大。
二、工作建议
聚焦现实情况及风险隐患,进一步统筹、细化、完善和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扶持措施,帮助民办园应对疫情冲击、化危为机,确保稳定健康发展。工作建议主要有9个方面:
(一)统筹完善综合扶持政策。针对民办学校中民办园特别是民办普惠园的特殊性,全面清理现行政策措施,统筹制定和完善全市民办园综合扶持政策,对区县政府以及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支持民办园发展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国家和我市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方位助推民办园走出生存困境、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二)细化落实队伍建设措施。细化政府补贴、以奖代补的具体方式,鼓励和支持民办园保障教师待遇,健全民办园教师从教奖励等制度,依法保障民办园教师地位;实化派驻公办教师、加强教研指导的常态化实施方案,助推民办园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建立和落实民办园及其举办者的政府奖励措施。
(三)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经费投入结构,建立和落实逐年提高民办园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的制度机制,重点是健全和落实区县级财政经费配套与投入制度,鼓励民办园补充配备教师、改善办园条件;对运转困难的民办园,参照所最低工资标准和在园职员工数给予相应补助。
(四)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园享受与公办园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免除或减少民办园实际承担的企业所得税、残疾人保障税等有关税费。在落实民办园在水电气暖等享受与公办园统一价格待遇的同时,探索实施水、电、气、暖补贴,进一步减轻民办园正常运转成本负担。
(五)修订完善费用处理规定。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全市幼儿园普遍处于疫情封控及关停状态,以后还将面临临时关停。如何收费、计费、退费,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幼儿园和家长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民办园因缺乏政府及财政的强大保障与支持,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和敏感。根据学前教育成本现行分担机制,基于民办园办园成本及收费主要用于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如关停期间完全不收取一定费用、收取费用后全额退还费用或者完全不退还相应费用,既不符合办园成本分担机制、收费主要用途,也不利于保障民办园健康有序发展、家园矛盾解决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们认为,2012年1月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渝价〔2012〕30号)、2020年6月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18号)这两个文件虽然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不够明确具体,也略显脱立形势发展。目前各区县做法虽大同小异但也不完全一致,各民办园也急切期盼全市出台和明确具体统一的处理政策或解答口径。期盼市教委或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尽快修订完善临时关停及闭园期间保教费等相关费用的收取、退还及处理的具体规定。
(六)加强场地场租支持减免。统筹城镇闲置国有资产,采取转让、零租金或签订绩效合同减免租金等方式,为民办园提供场地支持。对民办园承租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减免其租金;对民办园承租非国有或集体资产的,通过政府统筹协调以及补贴、奖励、表扬等方式,对延迟开园、临时关停(闭园)的,鼓励和支持业主(房东)减免相应租金。
(七)加大稳岗支持及社保减免。参照小微企业等相关用工主体或就业形态,完善民办园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用工一年以后再按照用工数量给予岗位补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民办园特别是运转困难的民办园,减免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八)丰富落实金融支持措施。落实国家和我市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对运转困难的民办园存量贷款到期的,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商下浮相应利率;对新增贷款利率予以相应下浮。
(九)强化疫情防控及复园指导。将民办园纳入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特别是保健康、防重症工作,提供防疫物资、相关药品的采购支持;制定幼儿园疫情防控指南和复学方案,对保教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预案、制度的制定实施提供指导,确保健康有序复园。
文章来源:2023第1期(总第14期)《学前教育行业资讯汇编》两会建议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