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米田教育集团董事长 潘跃勇
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填补了我国教育相关法律的空白,极大提升了家庭教育的国家地位,强化了家长育儿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发展方向。2022年将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局实施元年,开启了家庭教育进入国家法律规范的时代,对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奠定对未来接班人培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生活即教育,家庭即学校,父母即老师,家庭教育决定孩子未来。《家庭教育促进法》着重强调:“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要求父母做孩子的习惯养成师,是孩子品格的锻造者和成长的引路人。父母是最好的老师,要做最好的榜样和示范,在家庭中的点滴生活都是教育的起点和源头。好家庭就是一所好学校,好家长就是好老师。因此构建学习型家庭,营造亲子共学的家庭教育氛围,高质量陪伴是适应新时代教育转型的必然趋势,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庇护所。
幼儿园教育则是孩子在家庭教育之外更好的社会性生活和体验的主阵地,因此在幼儿园成立家长学校,开设家长课堂,从根本上夯实家校共育教育理念的一致性,充分发挥家园共育的互动效能,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同频共振,立体化培养,共同作用于孩子,才能真正为孩子成长赋能。正如蒙台梭利所说,我们对儿童所做的一切,都会开花结果,不仅影响他一生,也决定他一生。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事业,唯有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坚守教育责任、秉持教育情怀,办高质量、有温度的教育,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夯实人才之基。
文章来源:第二期《学前教育行业资讯汇编》上期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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