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少子化和老龄化正在成为我国人口发展的主要特征。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问题成为一大民生难题。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联名提案,建议加大普惠托育机构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扩大社会托育托管资源供给,进一步建设好学前教育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类相关支持政策。
案 由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特别是三孩生育政策的正式实施,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托育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对促进生育、缓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存在以下短板:一是社会化托育服务严重不足,家庭托育成本显著升高,城镇家庭对社会化托育服务需求急剧上升。二是公益性学前教育存在瓶颈,民办幼教机构面临着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不足的难题。三是婴幼儿家庭社保福利、政策支持不足,针对婴幼儿家庭的普惠性支持政策难以缓解过高育儿成本给家庭带来的实际困难。
建 议
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从以下五方面下功夫: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放大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加大普惠托育机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提供一批普惠性托位。“十四五”时期,各地结合实际,按照目标要求逐年落实托位建设任务,设立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承担辖区托育机构及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
二是多渠道扩大社会托育托管资源供给。依托政府机构网络,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通过场地和硬件支持、购买服务等,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依托社区加强网点建设,提供就近的全托、上门、短时托管、突发情况救护等多元化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多方参与,营造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托育服务氛围,为适龄婴幼儿提供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选择的托育服务。同时,加紧研究制定机构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和行为规范,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保障体系。充分考虑各地城乡规划、人口结构和机构辐射范围等情况,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多种方式,统筹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数量、规模和布局,构建公办机构示范指导、普惠性机构基本保障、非普惠性机构多元补充的托育服务基本格局。加强省级统筹,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结构变化和城镇化的进程,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多渠道挖潜增量。对于农村学前教育,坚持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增设村级公办园或幼教点,借鉴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经验,积极探索实行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稳住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
四是强化家庭托育指导和服务。政府将家庭育儿指导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内容,综合采取补贴、奖励、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积极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卫健、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公益性育儿指导服务机构,开发育儿指导公益平台和课程资源,鼓励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区等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示范指导,积极开展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公益性育儿指导和实践活动,提高家庭科学育儿素养和能力。
五是不断完善各类相关支持政策。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开展学前教育相关专业人才中职、高职、本科衔接贯通培养。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服务提供金融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托育相关保险产品。积极探索并完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生育津贴以及弹性工作安排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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