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计,实现‘幼有所育’事关儿童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尤其是二胎、三胎政策出台,社会大众对安全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因此,国家重视和加快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意义重大。”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马立群建议,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健全托育服务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托育服务均衡发展,满足城乡婴幼儿的托育服务需求。
马立群委员认为,现阶段托育服务领域缺乏高位阶的专门法律规范统合现有立法,应该抓紧制定托育服务领域的专门法律法规,通过科学立法有效促进托育服务供给,构建严密公正的法律责任体系。同时,应积极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建议政府以普惠性幼儿园为重点,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将空余学位转为托位;加大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力度,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推进普惠型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婴幼儿照护的可及性;扩大托育服务人才培养规模,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学历教育有机结合,为托育服务人才提供更多提升学历的渠道,并加大政府培训支持力度。
“此外,建议各地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形成普惠性托育服务价格,科学合理测算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成本和家长的可接受度,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马立群委员解释说,应为盈利性托育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其公平地享受政府的政策优惠,并加强托育服务的质量监管和服务质量信息披露,更好地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促进托育服务主体形成有竞争力的托育服务价格,实现办托主体和有需家庭的利益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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