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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栏
两会声音|多举措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幼儿托育服务
来源:腾讯网 发布时间:2022-3-7 22:45:09

  国家全面放开“二孩”“三孩”政策的背景下,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是新时期学前教育发展的新课题。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难、托育贵的问题,已经成为提升育龄家庭生育意愿,落实“三孩”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针对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代表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了哪些建议看法?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副主席、民进辽宁省委会主委姜军: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工作进程

  姜军认为,公办幼儿园地区发展不平衡,幼儿教师队伍稳定性差,城乡、地区间幼儿园办学条件和办园质量差异大,这些都是目前制约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的主要问题。

  姜军建议,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工作进程。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作为法定目标纳入立法内容。参照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建立幼儿教师工资标准,提高幼儿教师的薪资待遇。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督导,将学前教育督导纳入各级各地区政府教育督导。将学前教育投入、公办幼儿园发展水平、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依法依规办园情况等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督导,进入地方政府履职考核,坚持不懈推动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姜军还建议,继续推动公办幼儿园新建扩建。各级政府资金向边远、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鼓励国有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办幼儿园,支持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尽快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严重缺编问题

  刘焱表示,自2010年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是,由于基础弱、欠账多,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核编补充难、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

  她建议,中编办、财政部和教育部等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尽快联合制定和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突破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海霞:边疆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应因地制宜

  海霞调研发现,一些边疆民族地区积极探索实施保教提质升级,引进内地或国外成熟教育机构的模式。但是引进的教育理念、模式及教学方法,对幼儿园园所场地、游戏材料及教师队伍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达不到,难免“水土不服”。

  海霞建议:一是持续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做好“走出去”,加大培训力度,支持、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幼儿教师利用节假日或假期,赴内地优秀园所进行集中培训、教学观摩、讲座论坛等。做好“引进来”。充分推动内地优秀园所与边疆民族地区园所开展结对帮扶方式,以智慧课堂、远程教育、远程教研为手段,让更多数量、更多岗位的幼儿教师有机会接受系统、规范、持续的培训,让教师在岗位上学习、岗位上实践,不断提升教师全方位教学能力。

  二是因地制宜提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专业教研能力。建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探索适合当地园所的教学模式,做到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科学实施。通过地方市、县、区内各园所开展观摩交流、教学评比、创新案例竞赛等方式,引导、鼓励教师挖掘与当地自然大环境、园所小场地情况及当地社会经济条件相匹配、相适应的教学模式,避免“一刀切”、一买了之,引进成体系、但实施条件不成熟的教学模式和产品,而应强调因地制宜提升教师开展教研教学的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北海幼儿园园长柳茹:进一步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柳茹认为,当前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政策体系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家庭对于安全、有质量的托育服务的强烈需求,造成托幼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托育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健全,特别是在照护、人员资质、课程质量、收费等方面的规范与监管还需进一步完善。

  为此,柳茹建议,进一步树立儿童为本的理念,发展公平优质的托育服务;建立健全系统、全面、衔接配套的托育服务体系,深化托幼服务管理改革,大力发展普惠型托育服务;建构灵活多元的服务供给体系,以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样化的托育服务,积极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打造新型“互联网+托育”的服务模式;针对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评估制度、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对机构的场地、人员、课程、收费、监管等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和明确的标准;建立健全长期、动态的质量监管与监测机制,并设立相关部门负责督导与评估,营造安全健康、规范有序的托育服务环境,支持托育服务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原一级巡视员黄玲:加快婴幼儿照护相关立法工作进程

  黄玲在调研中发现,尽管生育政策的调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响应,但年轻人生育意愿依然没有明显上升。托育难、托育贵问题是影响育龄家庭生育意愿的主要原因。

  为此,黄玲建议,加快婴幼儿照护相关立法工作进程,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将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依据需求规划扩充建设公立婴幼儿托育机构。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入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强化对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督导和综合监管,推动行业标准落地,并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此外,黄玲还建议,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标准与行为规范,逐步推行持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证“双证”上岗。支持职业院校根据社会需求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方向),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纳入相关培训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施大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托育服务专项经费

  施大宁调研发现,我国约35%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入托需求,但入托率仅为5.5%左右,托位供给仍存在较大缺口。目前绝大多数托育机构为民办营利性质,受疫情持续影响及托育市场发育不充分等因素的制约,整体收费价格高于群众预期,运营发展艰难。

  施大宁建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为托育机构发展赋能。一是落实托育服务专项经费,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可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或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制定普惠托育项目建设与运营补贴、托位补助、奖补激励等政策,为发展壮大普惠托育资源提供支持。二是继续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惠及更多县市,支持建设普惠托育服务项目。三是引导各地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四是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由教育部门统筹,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中加强托育管理,在职业教育体系中设置婴幼儿教育专业,统筹安排托育机构与幼儿园发展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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