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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栏
两会声音丨全国政协委员佘德聪:应参照本地公办园办园成本合理制定普惠园收费标准
来源:中教投研 发布时间:2020-5-27 16:35:25

  本文为全国政协委员佘德聪针对学前教育发展写的建议。


  关于根据实际生均培养成本合理制定普惠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提案

一、案由

  在大力推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背景下,各地政府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普惠性幼儿园,但地方政府核定普惠园保教费标准过低,正成为幼儿园普惠进程的一大阻碍,办学者核心困境是实际生均培养成本与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之间的巨大差距让他们举步维艰。普惠幼儿园保教费的合理定价,不仅关乎幼儿园生存与发展,更是幼儿园优质运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长远意义则是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大事。只有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能切实保障办学质量,最终让受教育者受益,让学前教育为实现中国梦助力。

二、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幼儿园实际生均培养成本核算,科学制定普惠幼儿园保教费收取标准。

  学前教育是重要民生问题,落实中央决策,地方政府的施政能力是决定性因素。某市公办园收费标准按等级的不同收费标准为:未定级公办园280元/生.月,区级示范园333元/生. 月,市级示范园410元/生.月,省级示范园460元/生.月。各地公办园收费标准约占实际生均培养成本的16%至25%,地方政府核定普惠幼儿园收费标准是按照当地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或1.3至2倍定价,政府财政补贴杯水车薪,使得普惠民办幼儿园收费加政府生均补贴仍低于实际生均培养成本,造成优质民办园在普惠办学外徘徊,导致了小区配套园回收过程中政府与办学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如果各级政府能像北京市政府对普惠幼儿园的核定收费和资助政策,全国各地的民办幼儿园80%都会主动转为普惠幼儿园。

  建议各省市区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公民办幼儿园实际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科学制定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收取标准和政府生均补贴,从根本上解决民办幼儿园普惠性进程的障碍。

  (二)客观考虑公办园实际投入成本,区别对待公民办普惠园的保教费定价。

  据调查,某省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生均培养成本为1.8~2.3万元/生.年,市级示范园的生均培养成本为 1.4~1.8万元/生.年,县级示范幼儿园的生均培养成本1.1~1.4万元/生.年,这里不含幼儿园的投资折旧及租金成本。民办园既不能像公办园那样享受国家无偿提供的办园场地,需支付高额房租,又不能像公办园一样由国家负责幼儿园投资和教职员工资福利,要依靠保教费收入努力满足教师的劳动报酬来稳定师资。给民办普惠园保教费定价,如果不能如实计算房租和投资折旧成本,不能按公办园教师实际工资标准计算民办教师工资成本等,势必会造成民办普惠幼儿园师资流失,办学质量难以保障,势必让学童和家长成为受害者。

  因此,建议政府要客观考虑普惠民办园的实际投入成本,通过合理保教费定价及开办奖补、生均奖补等给予民办普惠园大力支持,从而有效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三)建立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质量提升。

  民办幼儿园是我国学前教育不可缺的重要力量,为学前教育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各级政府应充分调动民办园办学者的积极性,坚定其办学信心。国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既包括经济投入,也包括政策供给。发展公办园需要国家财政投入,发展民办园只需要国家制定有利于民办园发展的好政策供给。国家投入在与民办普惠幼儿园相同学位和同等质量的一所公办园的资金,可供3至5所民办普惠幼儿园使用。

  因此,政府要根据市场需求、办学成本及通涨指数,建立每年或两年一次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公办园、民办普惠园的收费标准,与时俱进确保民办普惠幼儿园办学者切实有办学结余,用于保证办学品质及园所的建设和发展,进而满足群众“幼有所育”“优质教育”的需求,顺利推进民办幼儿园普惠的进程,全面促进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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