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加入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独立设置的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类社会团体,以及与民办教育相关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文化机构,均可以申请加入协会。
二、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1)填写《中国民办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向协会提交申请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详细介绍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2)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通过;
(3)交纳会费;
(4)由协会秘书处统一颁发会员证书。
三、协会与单位会员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协会通过以下方式对单位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服务:
(1)编发简报,沟通信息,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2)召开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理论研讨会;
(3)参加单位会员举办的重要活动;
(4)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等;
(5)提供单位会员交流平台,协助单位会员举办活动;
(6)帮助单位会员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7)反映单位会员的意见、要求、呼声和困难等;
(8)利用协会宣传信息平台,为会员宣传办学经验。
四、单位会员通过以下途径接受协会的业务指导:
(1)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参加协会召开的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
(3)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完成协会交办的相关任务。
五、单位会员会费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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