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协一号提案题目是《关于将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提案》。该提案指出,与九年义务教育相比,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的投资少、资源总量不足、师资短缺、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
“政协一号提案”成为媒体关注焦点,但“一号”只是一个时间序号,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这个提案之所以吸引眼球,是因为某种程度上抓住了当前家长们要求政府帮助他们降低育儿成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迫切心理,反映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普惠性程度仍然较低的现状。
义务教育不仅具有免费特征,还具有强制特性,而后者并不适合年龄较小的幼儿。国际上很少有国家把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原因也在于考虑到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世界上比较常见的做法是把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者实行免费教育,目的是为幼儿尤其是为处境不利的幼儿做好入学准备,阻断代际间贫困传递。
要求把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不能只看到义务教育可以免费这一面,还要看到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教育政策的制定要有科学依据,要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不能因为现在育儿成本高、入园难、入园贵,就把整个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是免费,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这是两码事,不要把它们混为一谈。现在即便把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恐怕也不能真正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义务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义务教育免费已经多年了,但择校问题迄今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择校问题的根源在于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从2010年开始实施学前教育国家行动计划以来,我国幼儿园数量已经增加很多,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现在的入园难已经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困难,不是因为我们周围找不到幼儿园,而是质优价廉的普惠性幼儿园数量相对来说较少。
要真正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帮助家长减轻育儿负担,“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是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是今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和着力点。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目标应当是让大部分幼儿能够就近在家门口、交不多的费用,进质量较好的幼儿园,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政府是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责任主体。从现实角度看,政府一方面要继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另一方面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更多的、办学质量较好的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帮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消除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收费标准上明显的园际差距。应当以教育公平为基本原则,做好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政策的顶层设计,形成普惠性幼儿园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教师基本薪资标准、家长成本分担比例一体化机制。
一个国家在制定教育制度时,要考虑国情。我国幼儿园都是全日制的,从早上七点到下午五点,兼具“教育”和“看护”功能,一天下来孩子在园时间差不多10个小时。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国家财力恐怕也不具备实行学前三年教育全部免费的可行性,在国际上也很难找到这样的先例。国外的幼儿园基本是半日制,学前教育免费所需投入的费用要比我们低很多。以英国为例,英国政府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关注学前教育,为幼儿在园2-3小时的“教育时间”买单。但是,半日幼儿园之外的看护费用是由家长支付的,并不在政府买单的免费学前教育时间之内。
学前一年教育免费应当坚持济困优先的原则,分区域、分阶段有序推进。首先应当在老少边穷岛地区实施,为处境不利的幼儿做好必要的入学准备。但是,即便在老少边穷岛地区率先实施免费的学前一年教育或者纳入义务教育,也不能简单地一免了之,应当明确学前一年教育的质量标准和生均成本,让老少边穷岛地区的孩子能够接受质量较好的学前一年教育,为入学做好准备。
“济困”和“普惠”相结合,才能体现教育公平,为每个幼儿和家庭提供适合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作者刘焱,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教育报记者杨三喜访谈整理。)
注:本文转载《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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