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 谢燕川
国家实施全面开放二胎生育政策,在未来的五年内,中国将迎来一个数以倍增的幼儿入园高潮,现有和新增的公办幼儿园将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面对这一冲击浪潮,政府应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国家方能从容应对全面实施二胎政策带来的生育高峰,解决幼儿入园难社会问题。
在一片看好学前教育市场的形势下,民办幼儿园投资举办者却普遍反映:民办园师资流失大、师资水平差,办学质量无法保障、幼儿园收不敷支、经营越来困难……问题到底出在哪?
地方政府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定性为普惠幼儿园,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限价收费。低于培养成本的收费政策,使得普惠性民办园收不敷支,教师工资福利低,师资流动大、水平差,办学品质无法保障……幼儿园陷入运营困境的恶性循环中。
例如南方某省市的教育局就规定一级普惠民办园保教费限收400元/生/月(政府财政补贴100元/生/月),二级普恵民办园保教费限收320元/生/月(政府财政补贴80元/生/月),三级普恵民办园保教费限收260元/生/月(无补贴)。如此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即便加上政府的那点补贴,也是杯水车薪,远远抵不上办学成本,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民办幼儿园没有足够的办学经费,就无法留住优秀的师资,师资水平低下导致虐童恶劣事件时有发生……低于培养成本收费的民办幼儿园,不可能有好的教育和服务质量,其最终的受害者必是幼儿园的孩子及家长!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接近的收费政策,没有考虑到民办园的特性,限制了民办园的发展。原因是:公办幼儿园由政府投资、不需付租金,教师工资福利由政府财政拨款,无需考虑投资回报,无需承担维修经费、不需计装修及设备折旧。许多公办园的保教费多年未调价,即便调也只是低于通涨的微调,价格仅为200元/月~500元/月,远远低于幼生培养成本。按苏、浙、福建、安徽等地公办幼儿园的收费评估,公办幼儿园毎招收一名幼儿,政府财政就得补贴1000元/生/月~1600元/生/月(含工资及投资折旧)。维系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营,政府财政需每年补贴数以百万元至上千万元。公办园以最大的投入、最好的资源、最低亷的学费和紧缺的学位,使得一位难求。家长需托人情、送大礼、走后门,想尽一切办法,让孩子挤进公办园……一些地方的公办幼儿园已成为特权阶层的专享褔利。
民办幼儿园的开办费由举办者自筹资金解决,租金占学费总收入的15%~30%,教职员工薪金福利占学费总收入的45%~60%……民办园承担的沉重办学成本是社会现实问题。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民办园要生存发展,需靠优秀的师资团队、先进的办学理念及办学设备设施、优质的教育和服务品质来取胜,这些目标的实现,必须有足够的办学经费来做保障。因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接近的收费政策,根本无法实现公民办园同质教育、同等发展的效应。
建议政符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不可闭门造车、盲目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价格,要抱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不同规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成本,核算出办学成本,制订出有科学依据的收费标准。政府在制定民办普惠园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到幼儿园的租金、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日常运营费用、装修及设备设施折旧、合理的投资回报,预留一定的幼儿园发展基金,以保证普惠民办幼儿园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从国家的“规划纲要”到“国十条”,一直强调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民办学前教育管理的改革要体现“四个有利于”:一要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及健康发展;二要有利于落实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三要有利于保护民办教育及其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四要有利于进一步调动民间办学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有利于真正推进我国普惠民办园的发展进程。
因此,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重点,是科学地核定办学运营成本,制订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及补贴政策,降低民办园的办学成本,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能得以生存发展,方能促使民办幼儿园积极主动地加入政府的普惠性民办园行列,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这样才能真正落实我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目标,促进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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