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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与公告
倡议书
来源: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12-2 10:22:09

    我们满怀对幼教事业的热爱,用高度的责任与担当,书写誓言,传递理想!

    我们向全国民办幼儿园创办人、园长、教师发出倡议:

    一、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坚持遵循规律,促进儿童健康发展。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认真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注重造就儿童的强健体魄;注重培养爱心、尊重、自强、勇敢、坚毅、创造的优秀品质;注重养成良好生活和行为习惯。既要体现幼儿阶段的发展特点,又要为终身可持续发展准备条件。

    三、坚持依法办园,规范管理,行业自律。在国家法律的保障下促进发展,不断增强工作自信心、职业责任感与民族使命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中国民办幼教事业勇往直前。

    四、坚持质量,开拓视野,推动行业多元化发展。以方向为保证,以学习为基础,以继承为前提,以创新为突破,以科研为先导,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合作求共赢,为社会提供选择性需求。

    让我们努力,努力,在努力!

    让我们奋斗,奋斗,在奋斗!

    为中国的学前教育事业,为中国的民办学前教育事业贡献一切!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11月26日于苏州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3号楼705B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3560418  电子信箱:mbxq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