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一:学校何时卸下“无限责任”枷锁?
答 案:“我国应尽快出台学校法”。
“目前,我国有各类教育机构200多万所,但至今也没制定学校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坦言,由于法律缺位,学校的权利义务不清,责任界限不清。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学校可能要承担无限责任。周洪宇呼吁,我国应尽快出台学校法,明确以法律的形式保障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
“学校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应在类似事件中承担无限责任。”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王铮同样有这方面的烦恼。他说到,学校法对学校最关键的作用是对教师、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追问二:依法治校要求师生树立怎样的意识?
答 案:“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失位、不错位”。
“加强法制教育,要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校长李元元表示:要突出师生员工主体地位要具体体现和落实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各方面规章制度中,建设科学有效的能激发师生员工潜能的制度体系。
此外,她还建议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要坚持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管理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失位、不错位。
追问三:如何用法律保障和维护教师权益?
答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师权益保障体系。
谈到保障和维护教师权益时,周洪宇代表建议国家要尽快修订和完善现有的《教育法》和《教师法》,同时应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等法律。在修订时不仅要考虑教育领域的法律,而且要兼顾其他领域的法律,以确保建立比较完善的教师权益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高中教师蓝春桃则是从普通教师的角度提了一些建议,比如教师假期参加培训的补助问题,应该通过法律落实,这样既保障了教师权益,也提高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乔锦忠在谈到保障教师权益时说,应明确规定教师的惩戒权,因为惩罚在教育当中是重要的一部分,学生好的行为要表扬,不好的行为或者触及底线的行为还是要有一定惩罚性的措施。
(内容据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整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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