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按照各地对该法的理解,现在学校普遍执行的是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晚一个月甚至是晚一天也必须等到第二年才能报名上学。虽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要求是强制满6周岁才能上学,但是各个地方都是对入学年龄限制在当年8月31日,这样的规定和实际操作中的“一刀切”现象带来的弊端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是引发幼儿园“复读”现象。由于小学入学严格录取“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满6周岁的孩子,导致不少九、十月份出生的幼儿园儿童不得不复读一年。孩子就差一两个月甚至几天的时间,却因为年龄门槛,不得不重新回幼儿园复读,不仅耽误孩子上学的时间,而且容易挫伤孩子积极性。
二是导致剖腹早产以适应9月入学规定的现象。不少应该在9月临产的孕妇,争先恐后赶在8月底剖腹产。这也是因为“年满6周岁才能入小学”的年龄限制,担心晚生几天,孩子入小学就会晚一年。因担心晚生不能入学而剖腹早产的现象,是非人性化的,也是有违生育规律的。
三是造成对民办教育积极性的挫伤。“一刀切”入学年龄的规定,再加上2013年6月开始执行的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对于担负着文化未来、科技未来乃至民族未来的国家教育事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民办中小学教育来说,更是一种挫伤性的打击。众所周知,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教育,之所以存在且对教育贡献很大,除了国家政策扶持之外,更重要的是它相对于公办教育,在国家教育体制与教学大纲要求的框架下,有更适合、更满足社会需求、家长需求、孩子需求的更灵活的教育教学模式。对于入学儿童,针对其个体认知及发展差异,他们有通过对其多元化培养、实施个性化发展的能力与条件。以精英未来学校为例,该校创办14年以来,有诸多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经过对其在专注力、语言表达能力、空间认知能力、记忆力等基本能力的测试后进入学校就读,经过学校“五化”教育模式的培养,与其他适龄(满6周岁)的孩子一起,毕业并升入公办中学,通过学校跟踪了解及家长反馈,不仅成绩等各方面没有差异且很多方面还相当优异。
2010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表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鼓励出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这里阐明了民办教育的重要性,也表达了国家对扶持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力度与决心。民办学校与国办学校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投资的不同。国办学校承担的是义务教育,靠国家投资来办学,因此在设定入学年龄上有一个门坎的限制是可以理解的。但民办学校主要靠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只要有资金支撑,有办学能力,就没有理由限制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上学。目前各地方执行的“一刀切”的“8月31日之前”入学年龄规定,显然忽视了国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差别,无视民办教育的特色和优势,将很大一部分“适学”儿童挡在教育大门之外。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与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初衷相悖,阻碍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弹性设定民办小学入学年龄,根据孩子的发育状况决定是否入学。五岁半以上不满6周岁的儿童,如果在智商与学习能力上与6周岁以上的儿童没有差别,且孩子和家长有入学意愿,就应该保证其入学,以保障每一个智力发育正常的孩子及时就学的权利不受限制,同时也可改善现有制度带来的弊端。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精英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